標 題: | 關于解決沙灣2003年番禺第十三批次用地供地題問題的議案 |
問題內容: |
番禺區第十三批次用地位于番禺區沙灣鎮福龍工業區內,用地總面積為512.8135畝,由本屬我鎮福涌村、沙東村、沙北村的六宗相鄰工業地塊組成,其中福涌村占地198.2696畝、沙東村占地159.3734畝、沙北村占地155.1705畝。
番禺區第十三批次用地所屬的福龍工業區符合番禺區產業發展規劃和片區發展規劃,園區由我鎮福涌村、沙東村、沙北村三條村及沙灣鎮人民政府共同投資前期基礎建設,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設、給排水、供配電、通信管線工程以及污水管網工程等,現已具備良好的供地條件。園區周邊擁有良好的地理和經濟環境優勢,不僅有東新高速、市良路、西環路、福龍路、景觀大道(已征地、待建)等多條主干道與廣州南站、芳村、番禺市橋、佛山順德等地相連接,而且園區內還有建成多年的沙灣珠寶產業園、佳口多力等多家大型企業及一批中、小型企業。
2003年4月,我鎮福涌村、沙東村、沙北村擬申請使用上述土地建設工業廠房,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根據工業區集聚的政策以及國土部門申請用地的有關規定,上述土地被納入番禺區2003年第十三批次用地組織材料進行報批。第十三批次用地于2003年3月27日取得《關于番禺區沙灣鎮福龍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意見的函》(穗規函[2003]1011號),2003年5月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穗規選[2003]第189號),2003年8月12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地證[2003]304號),2003年9月2日取得《關于番禺區沙灣鎮福龍工業用地預審意見》(番國土預審[2003]181號)。從2003年4月至2006年7月期間,上述用地已按有關規定完善了農轉用和征收等有關手續,于2006年7月25日取得《關于落實農轉用、征收批后實施工作的通知》(穗國土建用通字[2006]16號),轉入批后實施的供地階段。
2007年4月,我鎮福涌村、沙東村、沙北村三條村以各村經濟合作社的名義著手向國土部門申請辦理供地有關手續。于2007年5月18日繳交征地管理費530392.00元;2007年7月13日繳納耕地占用稅1001928.00元;2007年7月24日繳交補充耕地開發資金2785766.00元,已繳納稅費合共4318086.00元。但在辦理土地有償(劃撥)使用手續和《建設用地批準書》過程中,于2007年7月11日被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以各村沒有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為由退件。之后,沙灣鎮政府協助我三條村多次與市、區國土部門、土地開發中心、區招商辦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擬試通過爭取更多用地指標、區內調整用地指標或以招拍掛方式定向供地給村集體等多種形式去解決上述問題,但均因存在指標、政策、資金等各種各樣的問題而未能最后完善供地有關手續。
從2003年4月至2011年9月,歷經三屆支、村兩委仍未能完善用地手續,上述各村歷屆支、村兩委以及村民代表(包括全體村民)反映意見十分強烈,上述土地是我們三條村7380人(其中福涌村2700人,沙東村2900人,沙北村1780人)賴以生存和可持續發展的土地,強烈要求村集體想辦法盡快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權,發展和壯大村集體經濟。甚至有部分比較激進的村民已蠢蠢欲動,慫恿、聯合三條村的一些村民,想通過集體上訪等形式,到上級政府或相關部門反映訴求,爭取取得土地使用權。上述問題如不能及時予以妥善解決,勢必會激化矛盾,引發村民聯合集體上訪,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大隱患。為此,我們建議區政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在政策上給予扶持,調整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給第十三批次用地涉及的上述各村,直接供地給村集體,完善區第十三批次用地供地手續。 |
問題答復: |
許兆賢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22號“關于解決沙灣2003年番禺第十三批次用地供地問題的議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番禺區2003年第十三批次位于沙灣鎮福涌村、沙坑村、沙灣東村、北村,面積512.81畝,于2006年6月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復同意征收,于2008年完成征地結案,屬于國有建設用地。
2006年9月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下發后,工業用地必須采用公開方式出讓。由于當時沙灣鎮政府反映上述512.81畝工業用地擬作為被征地村的經濟發展留用地,故沒有申請辦理出讓手續。后期各被征地村申請辦理劃撥用地手續時,因沒有村留用地指標,市國土房管局沒有受理。
在此后的時間里,上述用地受留用地指標、供地政策等限制,一直未實施供地。目前,我分局正積極向市國土房管局爭取以個案方式解決供地問題。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土地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