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加快解決南沙港快速路、地鐵四號線等重點工程項目排水遺留問題的議案 |
問題內容: |
根據:近年來,隨著多個國家、省、市、區重點工程項目相繼在我鎮建成并投入使用,給當地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南沙港快速路、地鐵四號線等工程項目的排水等遺留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決,使社會不穩定的因素長期存在。據了解,南沙港快速路項目的業主單位前幾年就已撥款委托區水利局實施該項目的永久性排水設施工作,但至今,排水補償費及排水設施問題遲遲未得到解決。另外,地鐵四號線項目已開通多年,但該項目的排水補償費及排水設施問題至今仍沒有一個明確的解決方案。 每逢雨季,工程項目路面的雨水直排入附近農田,即使屬地村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開泵抽水,但由于項目建設時沒有充分考慮排水設施的問題,嚴重影響了村民的農業生產和日常生活。雖然區有關部門針對此問題已采取一定的措施,但效果不如理想,群眾對此意見非常大。 方案:一是建議區政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盡快妥善解決南沙港快速路、地鐵四號線等重點工程項目的永久性排水設施問題,徹底解決遺留問題。二是提高排水補償費用額度。 |
問題答復: |
梁衛邦代表: 您們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30號“關于盡快解決南沙港快速路、地鐵四號線等重點工程項目排水遺留問題的議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南沙港快速路排水設施及排水補償費問題 經區政府協調,南沙港快速路沿線排水系統整治工程所需費用由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廣州永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區財政按比例分攤。區水務局于2006年11月與廣州永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市番禺區南部快線沿線排水系統整治補償協議》(合同編號永字(2006)第055號),由區水務局負責南沙港快速路沿線排水系統改造工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區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該工程于2007年1月開始動工建設,目前大部分工程已經完成。但是由于排水補償費問題一直未解決,經多次協調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致使東涌鎮馬克村、細瀝村、小烏村范圍的排水設施工程未能進場施工。區水務局于2010年3月對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進行了驗收,未能進場的部分工程暫緩實施。 2012年5月11日,我辦組織人大代表及相關部門召開座談會。人大代表及東涌鎮政府就排水問題提出兩個建議:一是建議參照黃欖西線項目及京珠高速公路項目排水補償費用的處理方法,以貨幣補償形式,按每年每畝10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付50年補償費用;二是南沙港快速路排水管出口位置在農田排水溝,下中雨和大雨增加了農田的排水壓力,建議修改設計將排水出口設置在內河涌或外江河。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表示已按補償協議合同一次性支付補償款439.75萬元給區水務局用于解決南沙港快速路排水問題,但不同意支付排水補償費至公路使用權期限止(公路使用權期限為25年)。區水務局反映按補償協議合同規定,廣州環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資439.75萬元,區財政局出資219.87萬元用于解決南沙港快速路排水問題。排水工程款至今已支付了402萬元,但該款項是用于工程建設的資金,不能作為排水補償用途。對于已完成的排水工程,人大代表及東涌鎮政府反映其效果未如理想,排水管經常破裂,需要日常維護修理,因此要求對已完成的排水工程加大排水流量設計。因此,我辦建議:一是對未完成的排水工程,在具備施工條件后,由東涌鎮政府報請區政府另行立項建設,區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并跟進處理排水遺留問題;二是由東涌鎮政府參照黃欖西線項目和京珠高速公路項目排水的處理方法,報請區政府協調解決,我辦將積極跟進配合;三是區水務局、東涌鎮政府落實已完成排水工程的跟蹤維護,切實解決排水遺留問題。 二、關于地鐵四號線排水設施及排水補償費問題 經調查,地鐵四號線(番禺段)沿線高架橋排水設施未完善,雨水管網未接入河涌,雨水隨處排放,造成沿線大部分農田排水不暢,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和損失。我辦建議東涌鎮政府將有關排水遺留問題書面反映給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我辦將積極協調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參照南沙港快速路的做法,迅速采取有效工程措施進行整改,并協調解決當地鎮村的損失補償問題。 非常感謝您們對我區征地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