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完善里仁洞村歷史工業用地手續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自2008年以來,上級有關部門征收了里仁洞村的大量土地,并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手續為村民購買養老保險。繳納征地社保費用是項目用地報批的必需步驟,請上級有關部門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為里仁洞村村民辦理養老保險,并盡快落實補償里仁洞村的建設用地指標。 |
問題答復: |
梁有聯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95號“關于完善里仁洞村歷史工業用地手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已參保情況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14號)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7〕22號)規定:“從2008年3月1日起,沒有出臺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沒有按規定履行征地報批前有關程序的征地項目,一律不予報批”的精神, 區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征地審批過程中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落實情況的審查。 經區人社局核查,目前涉及南村鎮里仁洞村需辦理用地報批前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查的項目有3個,其中廣州至高明高速公路項目涉及應納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48人,需計提養老保障費用77.76萬元已一次性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過渡戶(下稱“過渡戶”)。由于該項目屬于省的重點項目,征地主體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審核辦理程序〉的通知》(粵人社函〔2010〕4819號)的規定,在2011年2月14日與區政府簽訂承諾書,先行以2000元/畝繳納押金的形式通過審查。對此,區人社局將會根據上述文件規定,進一步敦促征地主體盡快將涉及48人的征地預存款存入“過渡戶”,用于村民參保使用;興業大道(新光快速路至新火車站)項目應納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1人,需計提養老保障費用1.62萬元已一次性預存入過渡戶;興業大道西延長線工程項目應納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116人,需計提養老保障費用187.92萬元已一次性預存入過渡戶。 二、留用地指標情況 市國土房管局以《關于核定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的函》(穗國房留函〔2010〕136號)核定里仁洞村不存在歷史留用地欠賬問題;以《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核定書〉的函》(穗國房(留)函〔2008〕10號)核定新光快速路項目涉及里仁洞村的留用地指標為13823平方米(其中有5091平方米留用地已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余下8732平方米留用地未完善用地手續)。 三、有關意見和建議 為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下一步主要工作是:一方面請里仁洞村繼續梳理項目單位已征地但未落實社保的情況報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另一方面區國土房管分局繼續督促相關項目單位加快辦理主體項目用地,爭取盡早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