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盡快解決新光快速路征地補償留用地問題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為推進新光快速路的建設,相關部門征用了南村鎮里仁洞村的土地,按照補償合同,相關部門應補償里仁洞村經濟發展留用地0.5091公頃(折合7.64畝),該發展留用地已列入番禺區2007年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目前市國土房管局仍在審理中,希望有關部門全力跟進該項目相關工作。 |
問題答復: |
梁有聯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99號“關于盡快解決新光快速路征地補償留用地問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新光快速路南村鎮里仁洞村經濟發展留用地,用地面積0.5091公頃(折合7.64畝),已列入我區2007年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2009年經省政府批準,區國土房管分局已完善用地批后實施手續。2010年3月,區國土房管分局已將該案送市國土房管局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經區國土房管分局派專人專職負責,全力協助跟進該項目相關工作后,2012年4月市國土房管局已核發該項目《建設用地批準書》。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