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盡快建造垃圾焚燒發電廠 |
問題內容: |
1、垃圾焚燒廠的選址問題。 2、建成垃圾焚燒廠后的管理問題。 3、在垃圾運送過程中,垃圾運輸車的監管問題。 |
問題答復: |
張志紅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代表建議第114號“盡快建造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您提出的垃圾焚燒廠選址問題、建成垃圾焚燒廠后的管理問題和垃圾運輸過程中,垃圾運輸車的監管問題,我區目前的主要做法有: 一、加快垃圾焚燒廠選址,推進垃圾焚燒廠建設工作。 經過各部門的通力配合,《廣州市番禺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規劃(2010-2020)》目前已得到市政府的同意批復,這意味著專項規劃的法定程序已經完成,我區將依法依規,積極推進焚燒廠的選址。 二、注重信息實時監控,提高焚燒發電廠管理力度。 番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投產后,將由環保等部門通過在線監控、現場監察等手段進行監管,公眾對項目的運營情況具有知情權,相關部門會定期向公眾公布項目運營情況,公眾也可向相關部門查詢相關信息。如果運營商運營不達標,會要求其立即停止運營進行整改。管理部門將要求建設單位持續提高現有專業技術管理團隊的綜合管理水平,接受公眾對各項籌建工作的監督,將“以人為本”貫穿于環境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建立的全過程。同時,建議由區人大、政協牽頭,區環保局邀請專家、第三方機構和項目選址附近群眾代表人員參與組成一個建設監督管理小組,對項目建設和運行進行監管,在線24小時實時監控。 三、加強垃圾運輸車輛監管,完善垃圾收運系統建設。 目前我區仍有部分垃圾運輸車輛車容車貌差,作業期間出現飄灑、撒漏的現象。針對這問題,采取了幾項措施:一是禁止殘舊的垃圾運輸車輛進入火燒崗填埋場;二是對非垃圾壓縮型垃圾運輸車輛要求必須加頂蓋,做到全密封、無飄灑、撒漏;三是聯合區公路保潔辦對個別車輛撒漏對路面造成的污染進行清理;四是對離開垃圾場的車輛進行強制清洗后才允許上路;五是制定我區垃圾壓縮中轉站及垃圾壓縮車輛的配套工作方案,除對鎮街建設垃圾壓縮中轉站給予30萬/座的補貼外,對個別垃圾壓縮中轉站采取BT的建設方式。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