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及刑釋解教人員兩類人口管理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隨著刑法的修正,結合社會管理創新,社區矯正剛工作逐步由公安移向司法局管理,如何全面規范社區服刑人員的銜接和管理,給司法系統帶來新問題。 一、目前我區對社區矯正對象及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現狀 1、對我區矯正對象的管理 社區矯正的對象包括被法院判處管制、緩刑、假釋、監外執行以及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五類罪犯。這五類人員原來由公安機關負責控制和管理,從2009年開始推行社區矯正工作模式后正式劃歸司法行政機關監控管理。目前我區已累計接受社區服刑人員462人,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社區服刑人員的數量在不斷增長。 2、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 刑釋解教人員是指刑滿放5年或解除解教3年之內的人員。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是指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組織,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這類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現時,我區刑釋解教人員每年在冊人員每年在冊人員數均在1000人以上。 二、目前管理狀態的存在問題及原因 1、工作力量不足,人員業務素質欠缺 自社區矯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機關接管后,司法機關并沒有增加相應的人員編制。區雖然成立了社區矯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將辦公室設在司法局,但這個機構并不是一個固定的工作機構,目前只有2名政府租賃人員在負責日常工作,各基層司法所也沒有增加相應的人手。面對400多人的社區矯正對象以及1000多的刑釋解教人員,從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現狀看,存在人員緊缺、力量不足的問題。社區矯正工作志愿者參與者少,來源渠道窄,難以滿足社區矯正工作的需要。而且絕大多數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尤其是那些社區、村干部和社會志愿者,法律、社會學、心理學等矯正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欠缺,沒有接觸過刑罰的執行工作,缺乏管理矯正對象的實踐經驗,難以適應多樣化的矯正工作。 2、銜接機制不健全,職能部門缺乏協調配合 由于現行法律只有在今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中對社區矯正有所提及,目前,法院的判決書中仍未能體現社區矯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門監督改造的字樣,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法、檢、公、司等部門之間的銜接管理工作缺乏移居。此外,部分職能部門之間未能真正統一思想、形成共識難度較大,出現工作協調配合不及時或存在相互推諉等行為,而配處所、社區干部、社會志愿者之間未能及時互通信息,及早掌握矯正對象現實表現,容易導致矯正對象失控或脫管漏管現象發生。 3、宣傳欠缺,社會認知度不高 社區矯正工作是我國刑罰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群眾認知程度底。群眾對刑釋解教人員或多或少存在著擔憂與不安,這是社區矯正難以取得社區居民全面合作的深層心理因素。目前社會上缺乏對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造成了社會不理解、群眾缺乏認知的局面,因此影響了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開展。 最近,為進一步解決社區矯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人手不足問題,全國各地司法行政機關都紛紛嘗試一些新的管理模式。其中北京市更率先在全國首創成立了區一級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陽光矯正管理培訓中心”,由司法局負責管轄,其職責是負責對轄區社區服刑人和刑釋解教人員中的“三無”人員進行臨時安置,協調其所在街道地區辦事處,解決其戶口、安置、低保、就業等問題;負責為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提供勞動技能培訓、開展心理咨詢矯治;負責組織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參加公益勞動。這一結構的成立,是社會管理模式的一大創新,為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扶工作構建起一個有效的工作平臺,有效解決了工作需求和司法行政機關編制人員不足之間的矛盾,社會效果十分明顯。 而今年8月10日,四川省德陽市司法局更成立了全國首個社區矯正司法警察支隊,全面承擔社區矯正工作任務。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為有效加強對我區轄內的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這兩類重點人員的監控,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降低此類特殊群體對社會的危害性和提高其再社會化能力,幫助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順利融入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長治久安,營造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建議借鑒北京市的工作經驗,采取措施,及時完善對兩類人員的管控工作: 1、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扶工作的宣傳力度,使社會上形成共識,使社區群眾理解支持社區矯正工作。 2、公、檢、法、司等部門加強配合、溝通信息,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使社區矯正工作趨向制度化和規范化。 3、建立區一級社區矯正對象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管理培訓機構。承擔對番禺轄內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中的“三無”人員進行臨時性安置及對其他特殊人員(指我區所管轄的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中存在心理問題、無就業技能及其他無法適應社會,需要在管理中心接受矯正,培訓的人員)進行培訓,以及就業指導等公益性工作,機構由區司法局進行管理,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 |
| 問題答復: |
李蘇代表: 您提出的區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閉會期間代表建議第134號“關于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及刑釋解教人員兩類人口管理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社區矯正工作自2010年3月由公安機關移交司法行政機關以來,我局和各司法所認真履行職責,在銜接和監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這項工作確實存在立法滯后、管理體制不順、人員和經費缺乏等種種困難;加上我區刑釋解教人員數量較大,流動人口多等現狀,對預防和減少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漏管、脫管和重新違法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戰。 一、我區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情況 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我區銜接刑釋解教人員總數1151人,其中刑滿釋放974人,解除勞教177人。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總數604人,其中當前在冊448人,累計解除矯正156人。 二、我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概況 面對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實際工作中存在人手和經費不足、宣傳力度不夠、銜接溝通不到位等問題,司法行政機關采取了針對性強、可行性高的措施。主要做法如下: (一)組建社區矯正工作調研小組,深入探索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為進一步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早于2011年11月,由我局區建人副局長牽頭組建了社區矯正調研小組,先后赴蘿崗司法局走訪學習,廣州市司法局社區矯正處取經,參觀了廣州市尚善社會服務中心以及安置幫教基地,共同探討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存在的難題,最后由我局執筆撰寫調研文章向區委、區政府報告調研情況。在深入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報告全面概括了我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總體情況,并深入剖析了目前工作中遇到阻礙發展的幾大困境,為今后制定有針對性的解決對策奠定堅實的理據基礎。 (二)借助《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頒布和實施,加強社區矯正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由“兩院兩部”聯合制定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由區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職責。以《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出臺和實施為契機,我局進一步加強學習和廣泛宣傳社區矯正工作,于2012年1月底,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的形式對機關工作人員和基層司法行政干部、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進行系統培訓學習,此外,還充分利用網絡信息化拓寬宣傳渠道,以手機短信的形式發送社區矯正宣傳內容,最近亦率先在全市編印《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圖解》宣傳掛圖700多套,下發基層司法所和各職能部門廣泛宣傳,成為全市首次編印社區矯正辦法宣傳畫冊。 (三)積極爭取政府投入,進一步推進我區安置幫教基地充分發揮功能 為充分發揮基地多樣化功能,為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提供一個嶄新平臺,在借鑒北京市朝陽區率先首創成立區一級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陽光矯正管理培訓中心”的社會管理模式,并結合我區開展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我局對我區安置幫教基地提出“兩個中心、四個場所”的發展設想。于2011年10月底,我局曾向區委、區政府、區編委提出《關于完善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地管理模式的請示》,對此區編委答復意見是事業機構分類改革期間,編制原則上只減不增,確因經濟社會和事業發展,需新增機構或編制的,采取機構有撤有設、編制有減有增的辦法。關于社區矯正對象及刑釋解教人員培訓管理機構的設置問題,擬待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畢解凍后提交區編委會議研究。 (四)積極溝通聯系各成員單位,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 積極聯系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相關成員單位,加緊部門的銜接溝通,尤其注重建立司法行政機關與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的銜接協助機制。今年上半年,我局分別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針對開展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中存在的瓶頸和發展障礙召開座談會和交流會,通過會議加強信息溝通,通力合作,共商制定成員單位之間銜接機制。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之間已初步建立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法律文書銜接機制,多方達成共識,相互之間形成送達回執、簽收表、補辦補寄等規范制度,另外對于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情況,成員單位之間已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饋機制。此外,我局將于今年上半年安排部署召開社區矯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通報近年來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總體情況,共同商議解決難題的對策。 (五)設想成立矯正管理大隊,打造專業化規范化工作隊伍 為切實解決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人員和經費不足的難題,我局建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或政府雇員的方式,成立社區矯正工作監督管理工作隊伍(矯正大隊),由區司法行政部門機關統一選聘、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并制定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職能,人員工資待遇由區財政解決。矯正大隊保留原有的15個社區矯正專職人員,另外根據所屬鎮街司法所社區矯正人員的在冊數,嚴格按照社區矯正工作者與社區矯正人員1:20的比例招聘人員。矯正大隊的成立,一方面有利于解決社區矯正隊伍人手不足,充實社區矯正工作力量,提高矯正成效;另一方面有利于解決我區安置幫教基地人手嚴重緊缺的問題,可根據基地實際工作需要,調派人手到該地工作。 (六)加強矯正專職人員專業化培訓,提高矯正成效 我局一直十分注重社區矯正隊伍的培訓工作。2011年9月,舉辦“動機強化晤談法”培訓班,組織各鎮、街司法所的在編人員以及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共70多人對行為改變理論、動機理論、動機強化晤談法基礎技術及日常工作中的應用等專業知識進行系統學習。此外還組織逾20名社區矯正工作者參加了廣州市社區矯正電子監管信息化管理系統培訓班,有效提高運用社區矯正信息化管理的技能。另外,積極鼓勵社區矯正專職人員參與社會工作專業資格考試,對成功通過考試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考務費補助。注重對村(社區)幫教社矯工作者的培訓,組建高校幫教矯正志愿者隊伍,進一步整合司法行政系統資源和社會資源,更好地推進對特殊人群共管行動,做好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社區矯正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同時,也會暴露出不少問題,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監管和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始終時間較短,至今只有2年左右的時間,目前仍處于起始階段,特別是隨著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大量增加,我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亦遇到了阻礙發展的重要瓶頸。針對存在的問題,司法行政機關將繼續探索多樣化矯正、監管和教育、幫扶措施,并將在今后的工作實踐中加以梳理,逐步健全完善體制,加強監督教育措施,提升矯正監管質量。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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