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老城區舊房老化引起的維護問題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理 由: 隨著改革開放三十年,我區的老城區舊房日益增加。由于舊房的性質大多是房改房、單位宿舍等,經過多年的流轉,出現了房屋維護責任不清的情況或是沒有物業管理及小區管理的情況。我區的物業維修資金制度是在1998年以后才開始推行的,據2011年統計,僅市橋街道范圍殘舊危房就有480多間,這些舊房普遍未建立物業維修資金、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使房屋需要維修時無法組織和無資金。由于老化而產生的外墻剝落、窗戶脫落、空調機墜落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屢有發生,引起了較大的社會矛盾,從而產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例如2012年1月份大南小區光南街與大南路交界處出現外墻剝落及2012年1月份對我區僑基花園住戶清潔家居時不小心將鋁合金窗推掉至三樓平臺;網友“rsds”在番禺社區網發帖《高樓老化,窗戶經常掉,為什么房管局不能重視這個問題?難道非要出人命才行?》,點擊數920,回帖10),請政府需要高度重視。 辦 法: 一、加快建立相應的措施。我國暫未有對房屋維修程序、檢查、處罰等方面專門規定的法律規范。有關部門應盡快制訂可操作性強、針對性強、周全的房屋維護管理措施和規定,使各職能部門和廣大群眾有文可依、有規可循。 二、借助利用媒體增強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公益廣告等多種媒體宣傳房屋維護的法律責任,列舉房屋隱患的各種類型,引導業主自覺加強對住房的維護或是研究出有針對性的類似物業管理或小區管理。 三、建立有資質的專業隊伍。勞動保障部門可開設房屋安全技術人員的課程及培訓班,統一考試、統一發證,逐步建立一支資質齊備的房屋安全技術人員專業隊伍,方便市民得到法律認可的專業維護服務。 四、加強物業維修基金制度。區國土部門應在全區范圍內積極推行房屋維修資金基度,考慮利用要走上房屋交易等市場手段,達到規范化、合理化、強制化收取物業維修基金的目的,為舊房維修提供資金保障。 |
問題答復: | 陳敏玲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老城區舊房老化引起的維護問題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區國土房管分局歷來非常重視老城區老舊房屋安全問題,并將房屋安全管理列入分局的常規工作,并按照市房屋安全管理的有關指示,不定期排查老舊危房安全問題,及時開展督修與排危工作。上述提案中提出的四點建議,該分局給予高度重視,督促相關部門,經充分調研和協商后,形成了一致意見: 第一,關于老舊房屋維修方面的法律規范及制度措施問題,目前可以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有《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和《廣州市房屋修繕規定》,暫無法律法規層面的相關規范,因此,要“制訂操作性強、針對性強、周全的房屋維護管理措施和規定”,缺少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第二,關于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專業隊伍的問題,當前,區國土房管分局已有一支有相關資質的、比較專業的房屋管理隊伍,但是,其主要服務對象是番禺轄區的直管公房,管理隊伍的數量規模及其相關技術裝備,還很難支撐對全區包括老舊危房安全在內的全面管理。因此,要擴大服務面向,拓展工作內容,必須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建設一支專業技術過硬、專業裝備齊全、服務效率高的專業隊伍,以適應我區房屋安全管理需要。 第三,關于物業維修基金制度問題,目前已有的《關于收取物業維修基金的辦法》(下稱《辦法》),對提案中涉及的房屋維修基金問題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范,但該《辦法》只適用于1998年以后的新房。至于能否采用強制手段對1998年以前的老舊房屋建立維修基金,區國土房管分局將進行專題研究并呈報市國土房管局,并將積極跟進相關工作。 第四,關于房屋安全知識宣傳工作,歷來是區國土房管分局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務之一,積極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具體包括:定期組織物業公司和鎮街相關工作人員,學習房屋安全管理知識與政策文件;定點向居民群眾發放房屋安全管理手冊;利用網絡媒體鏈接市局網站“房屋安全專欄”,普及房屋安全知識等,引導居民加強房屋安全使用意識。該分局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改善工作方法,開展有創意的宣傳工作,使房屋安全意識深入人心。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老城區老舊房屋安全問題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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