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盡快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理 由: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我國三級醫療體系最基礎的一層,其主要職能為維護社區居民健康,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醫療、康復等六位一體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為居民在社區醫院內解決常見疾病,通過主動、上門服務,發揮基層醫療機構“早防、早治”優勢,從源頭上節約醫療資源,提高治療效率。因此,要解決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問題,發揮社區醫療機構的健康管理作用,就必須實現基層醫療關口前移,做好疾病預防和保健工作。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國發〔2009〕12號)和《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等文件精神,繼續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事業,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穗字〔2010〕19號)提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在核定編制內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制度,制定規范統一的人員管理制度,探索分類人員管理辦法,建立穩定的各級政府投入保障和責任考核機制,確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常、有序、高效運轉。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加大經費投入力度,不斷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在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備配置、人員經費落實等方面不斷加大支持力度,我區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已基本完成整體布局,硬件設施水平有了較大程度的提升。 目前我區已規劃建設85所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9所,社區衛生服務站66所,大部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人數分別達到城區2352845人次、農村253176人次。 二、存在的問題 (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缺口大,工作任務重。廣東省編辦《關于印發<廣東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編制標準>的通知》(粵機編辦〔2011〕37號)文件指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按每萬服務人口(常住人口)配備8人,服務人口在5萬居民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核編標準可適當降低。截止2011年底,我區有常住人口206萬人,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際需要社區工作人員1648名。2011年,我區核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事業編制1434名(與實際需求數相差214名),競聘上崗248名,缺編1186名。目前全區19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11個基本醫療和公共服務項目,每項都需配備專責人員,工作任務繁重,人員需求量大。以番禺區市橋醫院為例,該醫院承擔市橋街、東環街、沙頭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西麗社區衛生服務站的醫療支持工作,并協助中心日常運轉。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三個中心門(急)診接診病患分別為110590人次、61011人次及1.5萬人次,按照服務人口計算,實際需要工作人員近150人。而三個中心共規劃配備編制115人,目前在崗工作人員129人,其中通過公開招考進入社區編制崗位的工作人員僅23人,各項衛生服務工作均長期超負荷運轉。由于人力不足,社區衛生機構只能減少部分診療項目,或縮短公共衛生服務時間,嚴重影響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經費尚未落實到位,人員工資待遇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撥付,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人員分配采取績效工資制,按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核定,原則上約為每人每年12.5萬元。2011年,我區通過公開招考引進社區衛生機構工作人員248名,相關經費已落實到位。由于人員編制尚有缺口,為保證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向醫院借用工作人員753人,直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招聘到位。原則上區財政應對借用人員進行經費補助,目前尚未得到落實。同時,社區中還有大批合同工從事社區醫療衛生工作,由于社區實行財務收支分離,其收入不能用于自身支出,相關費用只能由醫院墊付,大部分社區合同制醫務人員月收入維持在2000-3000元之間,收入和績效不匹配,難以體現技術服務價值。 (三)社區面臨外部人才難引進,未聘人員分流任務重的雙重困境。目前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才隊伍中人員結構老化,45歲以上人員超過50%,同時還面臨結構欠合理,低學歷、低職稱人員較多,社區本身發展后勁不足等多個問題。2011年,我區先后舉辦了三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公開招考,由于廣州市戶口、社區工作經驗和年齡等條件限制,符合招聘標準的報考人數較少。很多在社區工作多年,具有一定工作經驗,以及適應社區家庭式服務方式的醫務人員也因年齡和學歷的限制難入社區編制。同時,社區尚有大批未聘人員需要進行合理分流和計劃清退。社區醫務人員由于其本身的工作特點,較難適應醫院專科工作,分流去向較少。而按照《執業醫師法》規定,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向醫院借用的工作人員在過渡期結束后如回醫院繼續工作,需進修兩年后重新注冊上崗,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社區未聘人員分流的難度。 辦 法: 社區衛生服務體系要實現其基本功能,切實承擔起社區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關鍵在于人員編制要與硬件配備同步,建立起“輕重病患分級診療,公立社區合理分流,有限資源高效利用”的系統化醫療機制,確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良好運轉,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有效解決“看病難、看病貴”,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 一、盡快配齊社區衛生機構人員編制,落實相關經費補助。按照廣東省編辦《關于印發<廣東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編制標準>的通知》(粵機編辦〔2011〕37號)和廣州市編辦《印發<關于核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的意見>的通知》(穗編字〔2010〕222號)的要求,結合我區社區對醫療人員的實際需要,保證社區衛生工作的接續,近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按每萬名服務人口數配備8人的標準,落實社區人員編制,足額補齊1186名人員缺口;按照完善社區工作人員的經費補助政策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的補償機制,落實人均12.5萬元的績效工資,吸引人才扎根基層,為社區衛生機構的穩定、高效、持續運轉提供充足人力保障。 二、建立人才機制,規范準入退出。合理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準入條件及編外人員使用條件等,對已在社區工作多年、具備一定社區工作經驗基礎的在崗人員實行適當傾斜,放低準入門檻,規范招聘錄用程序;制定較完善的社區人員分流機制,統籌考慮部分未聘人員分流問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過渡期內允許醫生多點執業,鼓勵專家定期定點下放社區;建立并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生培訓、流動、晉升機制,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人才隊伍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
問題答復: | 農工民主黨番禺區委員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盡快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根據醫改的有關精神,區編辦于2011年9月核定了全區共設19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另設立了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共配備1434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事業編制,明確了工作任務、人員編制和經費來源。據區編辦了解,所配備編制標準與兄弟區相比屬于中等水平。 目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19名服務中心主任及243名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人員已完成競聘及聘用手續,另194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的招考材料已經區人社部門審核完畢,現在進入最后的崗位審核階段,區衛生局將積極與區人社部門保持聯系,盡快將194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聘用到相應的崗位。 對于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區衛生局提出如下解決方法: 區衛生局除了加快公開招考人員的聘用手續外,合理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的準入條件,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生培訓、流動、晉升等有效機制,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凝聚力,不斷提高全區社區衛生服務水平。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社區衛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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