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關于關愛重度殘疾兒童的建議 |
問題內容: | 理 由: 我區現有一所服務成人的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由政府支助成人部份的費用。重度殘疾人的家庭,經過了多年的艱辛的生活,現在我區終于可以為40個家庭減輕了日常負擔,使他們也可以走入幸福番禺的社會里面。深覺應該是從重度殘疾人的童年的時候幫助他們,不至于殘疾小朋友現在只能每天漫長等待過一生,亦錯失了童年最佳培訓的機會。 辦 法: 希望區政府能加大力度支持和鼓勵單位或個人建立專為殘疾兒童而設的托養機構,從而解放更多的殘疾人家庭, 亦能為殘疾兒童爭取最佳培訓的機會。另外,大部分殘疾人家庭的經濟環境存在一定的困難,低保家庭的費用基本上可由政府買單,但部分生活在農村的殘疾人家庭,不屬低保低收入家庭,經濟問題是送殘疾人入住托養機構首要考慮的問題。希望政府能在費用上支持。 |
問題答復: | 林其標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區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54號“關于關愛重度殘疾兒童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殘疾兒童的成長離不開家庭教育 目前區殘疾人康復中心是我區唯一一所殘疾兒童康復機構,主要為0—7歲的智障、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教育和轉介服務。2007年區殘疾人康復中心曾經嘗試過開辦重度殘疾兒童寄宿制托養服務,雖然減輕了父母的負擔,但由于兒童沒有家庭父母的溫暖照顧,而導致康復效果不佳。原因:一是重度殘疾兒童處于身心發展的特殊階段。他們年齡較小就已經飽受殘疾帶來的不便,與同齡健全孩子差異太大,心靈上已經有一定的創傷,單靠機構全托可能在身體功能上會有所康復,但是孩子缺乏家庭的關愛和日常的照顧,對其成長是不利的;二是機構安全責任大。重度殘疾兒童行動不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日常依靠工作人員的全天候照顧。一旦發生火災、地震等災難事件,他們不具有一定的求生技能,容易受到災難的傷害,危及其生命安全。2007年期間惠州市殘疾兒童康復中心發生一起8名重度殘疾兒童因走避不及,葬生于火災之中的事件就是前車之鑒;三是重度殘疾兒童生理抵抗能力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并且伴有突發性抽搐、癲癇、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工作人員救護和急救的專業技能要求更高,精神壓力大,而且機構配備的工作人員比列基本要達到1:1,增大機構的運營成本;四是由于機構工作難度大、責任重、專業性強、工作時間長,且待遇不高,因此工作人員流動性大,不利于殘疾兒童的搶救性康復治療質量。因此,我區殘疾人康復中心于2008年便停止設立殘疾兒童托養服務,改為日托式康復教學,并開設了引導式教育,通過“家校合作”方式,讓家庭和機構康復無縫對接,殘疾兒童的康復效果非常明顯。至今為止,共收訓特殊兒童285人,其中110名通過康復訓練,順利轉介到普通小學隨班就讀或特殊學校就讀。 二、解決非低保低收入家庭入住托養機構的費用問題有待政策的完善 目前,省、市、區都無相關的政策依據及專項救助經費,因此,在鼓勵社會資源舉辦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方面,我區目前還處于嘗試與探索階段,如何進一步推廣和擴大還需要摸索與論證,政府將進一步研究出臺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和規范管理措施,確保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規范健康發展。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殘疾人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