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提升待遇確保民辦教師隊伍穩定發展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十八大的召開,明確了“辦好學前教育”依然是今后國民教育發展的重點之一。同時,“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也被再次強調。幼兒園一切教育工作的關鍵在于教師,一支業務精湛、師德高尚的教師隊伍,是確保幼兒園辦園質量的根本,需要我們持之以恒地加大對幼兒教師的關心、呵護和培養。我區發布的《番禺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中,幼兒教師隊伍的建設已被列為主要措施和重點任務。《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明確指出:“到2013年,全區幼兒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100%,其中50%以上專任教師達到大專以上學歷。教師上崗持證率達到80%以上。”我區的專任幼兒教師4415人中,民辦幼兒教師3517人,占了全區幼兒教師隊伍的79.7%,可以說,民辦幼兒教師隊伍的穩定與建設,是關系《三年行動計劃》能否真正貫徹落實的重要保障。 一直以來,民辦幼兒園教師社會地位低、月薪待遇低的現狀沒有得到過根本改變,這是造成幼兒教師隊伍不穩定,大部分民辦幼兒園特別是惠普性的民辦幼兒園師資短缺及教師流失的根本原因。數據顯示,我區60%的民辦教師月薪在901元—2000元之間,和公辦幼兒園教師平均月薪相差近4000元,對比同期廣州社會平均月薪近4000元(不包括公務員)的標準也相差一倍有多,這樣的收入在消費日益提高的今天別說買房置業,就是租房暫住都有一定的困難,基本只夠維持日常生活的開銷。無怪乎眾多幼師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大多在民辦幼兒園工作一到兩年后就紛紛離開幼師行業,用他們的話來說:“做幼師,待遇還不如做保姆,誰愿意干呢?” 待遇過低也是幼兒教師持證率低的一個重要原因。據統計,我區的幼兒教師上崗執證率為44.4%,有55.6%的教師仍屬于“無證”狀態。在幼兒園特別民辦幼兒園,持證和無證的待遇區別并不大,再加上社會地位低,很多教師都把在幼兒園的經歷作為人生的一個過渡階段(調查顯示,相當一部分幼兒教師在25歲以后離職或改行),隨時準備走人,如此誰又會愿意再花上一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考一個對自己并無多大用處的教師資格證呢? 面對這種現狀,我區在《三年行動計劃》中出臺了“優教優獎、優園優獎、優師優獎”的政策,充分體現了對民辦教育的重視和支持。但是,這種獎勵和激勵對民辦教師而言,始終還只是一種短效機制,從長遠來說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民辦教師的待遇狀況。國人的傳統一向是“不患貧而患不均”,對于民辦教師而言,切實提升期其社會地位讓他(她)有歸屬感,同時得到相應的待遇保障才是“留住人也留住心”的根本措施。
辦 法: 一、加大政府監督,確保民辦幼兒園教師享有正當權益。可以借鑒其它地方的做法,對部分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作出規定。如政府從教育資金中對審核通過的民辦教師購買個人社保;對上等級的民辦園,根據不同的級別發給在園幼兒每人每年或每學期一定金額的教育券,用于幼兒園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師享受繼續教育;獎勵和表彰對民辦幼兒教育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尤其是不斷鉆研教育,一心從教,在幼教領域擁有良好口碑的集體和個人,考慮授予相應事業編制。 二、制訂合理的民辦幼兒園教師最低工資標準,持證教師可和公辦園教師享受相應的政府補貼。目前區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月薪大多數在1500元——2500元之間,明顯低于國家公務員工資水平,考慮到區民辦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和民辦園教師現有工資水平,我認為區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低于公立幼兒園年薪36360元,并逐年提高!希望政府能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通過專業的財務核算,一方面確保規范辦學的投資者獲得合理回報,另一方面,對在一所幼兒園工作達一定年限的教師進行補助或獎勵,類似于高校的獎學金制度,以此鼓勵民辦幼兒園教師安心鉆研教育,提高自身素養。 三、政府部門應提供相應的服務和經費,為民辦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的專業成長提供條件,如培訓機制,園長和教師評級機制等;為民辦幼兒園內部管理提供指導性服務;定期組織民辦園園長、教師交流互動,引導民辦園之間進行良性競爭,間接地減輕民辦園教師壓力等。通過提高民辦幼兒園園長、教師的管理水平來穩定民辦園教師隊伍,防止優秀教師的流失。 四、促進民辦園和公辦園教師之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創設多層次、多渠道的民辦幼兒園教師招聘、培訓體制。公辦園和民辦園應加強交流與合作。如:允許民辦園招聘公辦在職優秀教師,并允許她們回公辦園工作;允許民辦園每年按教師總數的一定比例引進高層次師資,并納入教育局編制。 五、完善民辦園教師資格認證和評職評優制度。民辦幼兒園園長和教師認定、職稱評審、評優獎教等應與公辦幼兒園執行同一標準,并保證落實到位;對在優質民辦園工作滿三年、學歷大專以上、具有任職資格的異地教師應給予調入的機會,可由民辦園擇優推薦并參加全區專業技能考試,讓優秀教師安心在民辦幼兒園工作。 |
| 問題答復: | 鄺瑞英委員: 您提出的 “關于提升待遇確保民辦教師隊伍穩定發展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近三年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以及省市區的《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從我區實際出發,加大了政府監督,增加了專項經費的投入,為幼兒教師學歷提升和個體發展提供服務,加強了公辦園與民辦園之間的交流和合作,不斷探索具有番禺特色的民辦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之路,民辦幼兒園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穩步提升。自2011年實施三年行動計劃以來,我區在提升民辦教師待遇、穩定民辦教師隊伍方面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教師培訓力度,以獎勵方式鼓勵民辦教師提高學歷。自2011年起,實行全區幼兒園園長和幼兒教師全員免費培訓,并以財政資助的方式,每年組織選拔300名幼兒園園長和骨干教師參加免費學歷進修。凡區內現職幼兒教師獲得國家認可的大專以上教育專業畢業證書,即可連續三年獲得每年2000元的財政定額獎勵;另外,在職幼教工作者通過培訓進修取得相應上崗資格的,也可憑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文件領取由區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提供的一次性500元的獎勵補助。為落實以上獎勵措施,區每年支出約300萬元。 二是實施“優教優獎”鼓勵措施,每年組織民辦幼兒園分級量化質量考核,對當年考核達到優秀檔次的幼兒園在園教職工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獎勵,既獎勵教師也穩定教師隊伍,每年區專項資金都支出約150萬元。 三是出臺《番禺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實施方案》,對普惠性民辦園給予生均經費補助,規定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最低工資標準,以提高民辦教師待遇及穩定隊伍。具體措施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必須為教職工全員購買社保,并且教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能低于以下標準:省一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3倍;市一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5倍;區一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規范化幼兒園、未評級幼兒園不低于廣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1.8倍。為保證民辦普惠性幼兒園能落實教職工福利待遇,區政府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財政生均經費補助,標準為省一級幼兒園1440元/生/年;市一級幼兒園1000元/生/年;區一級幼兒園960元/生/年;規范化幼兒園720元/生/年;未評級幼兒園600元/生/年。為此,區政府每年在學前教育專項經費中支出1600多萬元。區教育局還通過民辦幼兒園年檢、考核、質量檢測等措施加強對民辦園的監管,以保證教師待遇的落實和隊伍的穩定。 四是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區屬公辦園、鎮街中心幼兒園與薄弱民辦園結對,通過公辦教師對民辦園蹲點支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教學交流等形式來幫扶民辦幼兒園,使其管理水平、保教質量、教學教研、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得到有效提高。 對于您提出“政府為民辦園教師購買社保,允許民辦園招聘公辦在職優秀教師,并允許她們回公辦園工作;允許民辦園每年按教師總數的一定比例引進高層次師資,并納入教育局編制,對在優質民辦園工作滿三年、學歷大專以上、具有任職資格的異地教師應給予調入的機會”的建議,對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文件及根據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目前暫無政策支持開展上述工作。由于民辦幼兒園的民辦性質決定了教師采用聘用的人事管理制度,招聘公辦在職教師或給予優秀教師入編會導致公辦園和民辦園人事管理上的混亂。但是,我們會積極探索派駐優秀公辦教師到民辦幼兒園進行教學工作的辦法,以帶動提升民辦幼兒園師資水平和保教質量。民辦幼兒園教師屬于辦園者聘用人員,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保護,辦園者須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的合法權益,為其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保證其工資待遇不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在辦園者依法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我們將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幼兒園教師購買社保提供支持,并制定民辦幼兒園教師最低工資標準。另外,目前我區民辦幼兒園教師在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方面與公辦教師同樣對待,并一直落實到位。按現行的政策規定,民辦園異地教師要將戶口遷入我區,必須符合廣州市的準入條件;而要進入我區公辦幼兒園成為公辦教師,除了要符合廣州市的準入條件外,還要在有崗位需求的情況下,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競聘成功后才能成為公辦教師。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學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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