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我區按照省政府要求,從2009年10月開始,社會保險費由地方稅務機關全責征收,并實施社會保險市級統籌。繼《社會保險法》于2011年7月1日施行后,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但仍有一部分企業職工沒有被納入社保范疇。據統計,截止至2012年12月底,我區參加養老保險53.32萬人,參保率86.97%;失業保險50.31萬人,參保率82.06%;工傷保險60.08萬人,參保率98.00%;醫療保險52.62萬人,參保率85.83%;生育保險35.49萬人,參保率57.89%。 上述“五險”同參與規定標準仍有較大差距,損害了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原因主要有幾方面:一是少數企業為降低成本,逃避社會責任,不愿為職工參保。二是部分參保單位認識上存在偏差,認為工傷險是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參保意愿強烈;認為男職工和已生育的女職工不會或不再享受生育險待遇,參保積極性偏低。三是部分企業員工流動性大,對養老保險全國范圍內無障礙轉移政策了解不足,參保意識不強。四是社保費征收涉及多個經辦部門,一些參保人繳費后,因申辦業務流程需時長等原因,未能及時依法享受待遇,從而降低了參保積極性。 據統計,我區企業職工社保類上(信)訪投訴案件,2011年共有895宗,占勞動糾紛案件的21%;2012年1099宗,占勞動糾紛案24%,同比增22.79%。如不規范社保費征繳關系,讓職工共享發展成果,在深入施行《社會保險法》的新形勢下,將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和社會穩定。
辦 法: 一、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印發宣傳資料,與專題講座、業務培訓、政策咨詢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宣傳社保知識,讓企業和員工全面了解社保政策,明白參加社保是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同時能有效化解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可預知風險;另一方面,企業職工參保繳費是他們的權益。通過多途徑宣傳,增強參保意識,營造“五險同參”的良好氛圍。 二、建立多部門協作聯動機制。地稅部門作為社保費征收主體,應采取有效措施,強制用人單位繳費,從源頭上堵塞社保費征收漏洞;勞動監察大隊加強巡查,如發現有單位未依法參保,則要及時督促整改;社保經辦機構加強檢查督促,糾正單位違法違規參保行為;勞動、稅務、工商等部門建立信息平臺,嚴格年審把關,規范企業參保行為;工會對與職工社保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通過多部門協作聯動,依法推進社保費征繳工作長遠發展,保障民生和社會穩定。 三、用待遇審核業務約束來提高參保積極性。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參保單位及個人申請相關社保待遇時,對存在未按規定參保行為的,應責令其改正,以實現法定權利和義務相統一。 |
| 問題答復: | 區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09〕15號)要求及省勞保廳、省地稅局聯合制定的有關規定,從2009年10月起,社會保險費實行地方稅務機關全責征收。為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我局與區地稅分局等部門,建立起社會保險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社會保險稽核力度,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收到一定的成效。 一是開展形式多樣的政策法規宣傳活動。《社會保險法》頒布實施以來,通過派發宣傳資料、組織專題講座、舉辦大型政策法規宣講培訓活動等宣傳,不斷提高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參保意識和積極性。 二是建立多部門聯動協作機制。我局與區地稅局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地稅部門派專人分別進駐區社保辦、區醫保辦辦事大廳,協調解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的疑難問題,加強部門間的信息傳遞。加大勞動保障執法檢查、社會保險登記證年審、勞動年審、社會保險稽核等工作力度,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如,區社保辦設立社保稽核部門,依法履行日常稽核、重點稽核和舉報稽核等職能。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等依法進行稽核。對違反社會保險相關規定的稽核對象,依法作出限期整改意見。對拒不整改的,由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予以處理或處罰,對欠費的用人單位由地稅部門依法處理,有效地保障了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益。此外,地稅部門于2013年3月全面升級了社保費征繳系統,實現了“五險”同征,有效杜絕了投機參保的行為,有效促進了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如,地稅系統“五險同征”后,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從33.4萬人逐月增長至36.68萬人,增長近10%,效果比較理想。區工商管理部門在年檢期間,也加大對企業參保繳費的宣傳力度。 三是嚴把社會保險待遇審核關,提高參保積極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法受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申請時,通過社保信息系統核查其參保情況,主動發起稽核工作,以督促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特別是對選擇性參保、擬通過事后補繳方式解決工傷、生育、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社保經辦機構除要求用人單位從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為員工補繳“五險”外,還納入社會保險重點稽核對象。 結合提案建議,今后我局將繼續密切加強與地稅、工商、工會等部門聯系,繼續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繼續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加大社會保障執法監察、社保稽核和企業勞動年審的工作力度,積極協同區地稅部門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落實,督促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繳交社會保險費。 二是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力度,繼續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活動,利用電臺、電視臺、網站及戶外廣告牌等媒介在社會上進行廣泛宣傳報道。通過宣講培訓、專題講座、12333、12366服務專線答疑、個別輔導等形式,提高繳費單位或個人依法參保繳費的意識。 三是加強社會保險待遇審核工作。我局將密切與有關部門配合,會同地稅、工商等部門共同搭建信息平臺,進一步發揮地稅社會保險“五險同征”功能作用,依法推進我區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切實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社會保險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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