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加強我區反家庭暴力社會預警及救助機制建設的提案 |
| 問題內容: |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睦、安寧的家庭關系,是社會和諧的基石。然而,近年來家庭暴力成為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不僅直接威脅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兩年以來,我區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上升趨勢不容忽視,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奸等惡性犯罪,出現了多宗因家庭暴力導致父傷子,妻弒夫,子弒父等倫理慘案,成為社會重要的不安定因素。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傳統文化的影響,也有社會、經濟、法律方面的原因。如男女經濟社會地位的不平等導致反家暴意識薄弱;社會轉型期家庭倫理道德受到沖擊婚外情現象劇增誘發家庭暴力;預防措施和司法救濟不力導致反家暴效果不佳致部分受害者以暴易暴走上犯罪道路等。 因此,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構建防治家庭暴力社會化網絡,加強完善我區反家庭暴力社會預警及救助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辦 法: 一、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設立全區防治家庭暴力領導機構,加強對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不斷完善反家庭暴力社會預警機制。以綜治辦牽頭,婦聯、公安、司法、法院等職能部門配合,依托110報警中心設立家庭暴力報警中心,在各鎮(街)、社區警務室設立家庭暴力投訴站,建立家庭暴力警情信息臺帳,實施對家庭暴力投訴家庭的重點管理制度,對家庭暴力案件做到優先接警、優先處理、使惡性家庭暴力案件能夠在第一時間被及時制止。對家庭暴力2次以上投訴家庭實行聯合結對救助、聯合跟蹤回訪制度等,以完善反家暴的預警、調解、處理的聯動機制,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發生和發展。 三、不斷完善反家庭暴力社會救助體系。一是政府加大對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的財政投入。如設立家庭暴力受害者救助專項經費,對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財產損失、醫療費用,在經濟上陷于貧困的受害婦女兒童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使受害者體會到社會的溫暖。加大對區反家庭暴力庇護所的建設投入等。二是強化規范社會團體民間救助力量。建立包括由律師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以及相關人士等志愿者組成法律咨詢服務中心、社區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家庭暴力救助協會等,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婚姻心理咨詢指導服務。 |
| 問題答復: | 肖海珊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區反家庭暴力社會預警及救助機制建設”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我會作為區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124號提案“關于加強我區反家庭暴力社會預警及救助機制建設”的主辦單位之一,積極協調公安、司法、法院等單位對我區家庭暴力的情況進行了調研,對其特點、成因等方面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情況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虐待、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據統計,過去兩年,我區、鎮街兩級婦聯受理家庭暴力投訴的信訪件超200宗,占全區婦女兒童維權信訪件總數的15.6%,其中95%以上的受害者為女性,少數為兒童,也有個別案例的受害者為男性。家庭暴力日漸成為社會的突出問題,涉家庭暴力犯罪愈趨嚴重,據區法院統計,2012年-2013年5月,區法院共審結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15件,涉及故意傷害(66.6%)、強奸(20%)及故意殺人(13.3%)等嚴重暴力性犯罪,包括女學生溺嬰案、孝子弒母案、女婿強奸岳母案等人倫悲劇。此類案件不僅直接威脅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也破壞了社會的善良風俗及和諧穩定。 我區家庭暴力類案件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罪犯高學歷化。具有高中或以上學歷的罪犯占26.3%,其中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的占到13.3%,遠高于一般暴力性犯罪中相應學歷的罪犯的比例(分別為20.8%和3.8%)。二是罪行嚴重化。除去強奸案,此類案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16.7%)、重傷(25%)和輕傷(58.3%)的嚴重后果。三是暴力長期化。33.3%的被害人或其家人反映案發前遭受了長期家庭暴力,如夫虐妻、女虐父、女虐母等;40%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求助于親友,后者“以暴制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男女經濟社會地位不平等,導致反家暴意識薄弱;社會轉型期家庭倫理道德受到沖擊,婚外情現象劇增,部分人不善于理性處理,而訴諸暴力;預防措施和司法救濟不力導致反家暴效果不佳,致部分受害者“以暴易暴”,甚至觸犯刑律。 二、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做法 一直以來,區婦聯高度重視家庭暴力問題,把其作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重要抓手來抓,通過落實信訪工作機制,搭建維權平臺,加大法制宣傳力度等舉措,多管齊下,竭力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發生,在全社會逐步營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圍。 (一)完善領導工作機制。反家庭暴力一直是婦聯系統信訪工作的重點。一直以來,區婦聯把此項工作納入婦聯維權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不斷探索反家庭暴力的長效機制。為了加強對信訪維權工作的領導,在區婦聯領導班子中安排了一名副主席分管信訪維權工作;此外,婦聯領導干部堅持批閱群眾來信,批閱數量超過受理群眾來信總量的30%,遇到復雜、典型的家暴案件經常親自接待,定期跟蹤督辦。 (二)打造立體維權網絡。區婦聯在實踐“三個一”工程(一個區婦女法律維權咨詢室,開通一條“陽光心晴”心聲熱線和一個“番禺婦女”網站)的基礎上,增加一支家庭教育講師團人才隊伍,強化家庭教育,集中開展法律咨詢指導、心理情緒疏導、婚姻家庭關系調適、鄰里糾紛調解等工作,為廣大群眾提供近在身邊的服務。充分發揮婦女維權熱線、基層婦女維權站、農村(社區)“婦女之家”等維權陣地的服務功能,及時發現和掌握家庭暴力等涉及婦女兒童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婦女維權陣地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有效銜接,尤其對個案長期跟蹤輔導,收到較好效果。婦聯的調解,使眾多女性以正確的心態、以樂觀的態度對待工作、家庭、自身的利益和幸福,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三)發揮基層維權力量。2012年區婦聯與區綜治辦聯合下發了《關于依托綜治信訪維穩三級平臺進一步加強基層婦女維權工作的意見》,把鎮(街)、村(社區)基層婦女兒童法律維權服務點納入綜治維穩中心(站點)合署辦公。依托綜治信訪維穩三級平臺,加強了基層婦女維權工作,使婦女兒童維權工作融入到綜治、信訪、維穩、司法等工作中。區、鎮街、村居綜治平臺建成以來,通過整合資源,強化協調聯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管齊下,及時處理家庭暴力問題,促使婦女兒童權益糾紛案件得到有效,充分發揮了基層維權力量。 (四)推動訴前調解工作。區婦聯積極與區法院聯系,經過反復研究訴訟調解的細化銜接工作,共同下發了《關于印發關于做好訴訟調解與婦聯組織調解銜接工作座談會的會議紀要的通知》,逐步推進我區訴前調解對接、訴中、訴后參與制度,對因家暴問題引發的離婚訴訟、申請人身保護令等七大措施開通綠色通道。 (五)設立反家庭暴力庇護所。為貫徹落實市婦聯、市公安局等九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維護婦女合法權益。2010年底,區婦聯聯合民政部門在區內掛牌成立首個反家庭暴力庇護所,為轄區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了一個有安全保障的庇護場所,同時還制定了一套較為簡單易行的入住管理辦法,《番禺區反家庭暴力庇護所工作流程方案》,積極完善與基層婦女組織對受害婦女收治工作的銜接,有效開展完成受害婦女的入住工作,并且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食宿、醫療、衛生、安全等生活保障。 (六)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區婦聯借各類活動之機不斷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在“三八”維權周期間,區婦聯領導親自帶領婦聯相關工作人員,與專業的律師和心理咨詢師一起接待有需要的群眾,為群眾解決法律問題和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律師針對婦女在婚姻家庭、家庭暴力、勞動就業,勞動保護等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解答群眾的咨詢。同時在咨詢現場還向廣大群眾發放《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陽光心晴”熱線卡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實施辦法》等宣傳資料,向廣大女性及其家人宣傳法律科普知識。近日,由廣州市婦聯主辦、番禺區婦聯、洛浦街道辦事處承辦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知識講座在洛浦街廣碧社區舉行,此次活動也是關愛流動兒童家庭教育講座,倡導關愛未成年人,防止家庭暴力。此外,基層婦聯也積極開展反家庭暴力宣傳,如沙灣鎮婦聯聯合東區社區、沙灣鎮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舉辦了一場以“我愛我家—關注家庭暴力,攜手溫馨親情”為主題的反家暴維權宣傳活動。宣傳活動將反家暴專題知識貫穿到游戲當中,以游戲互動、派發宣傳單張、建立宣傳專欄等各種形式向居民宣傳反對家庭暴力的常識、遇到家庭暴力該如何處理,以及怎么通過宣泄情緒來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向社會倡導美滿、幸福、和諧的家庭氛圍。 三、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建議 (一)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范圍。設立全區防治家庭暴力領導機構,加強對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反家庭暴力聯動機制。由于構建和諧家庭、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涉及法律、倫理道德、社會意識形態等多個方面,需要司法機關、行政部門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聯調聯動。區婦聯于今年5月起草了《番禺區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協調聯動方案》,并提交區綜治辦提出審改意見。該方案明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由區綜治辦和區婦聯牽頭,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組成,同時也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對今后一段時期處理我區家庭暴力問題有一定的實操性。由于該方案涉及多個部門的職責,需要多方征求意見后進一步完善,目前該方案仍在研究和修改中。 (三)不斷完善反家庭暴力社會救助體系。一是政府加大對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的財政投入。如設立家庭暴力受害者救助專項經費,對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財產損失、醫療費用,在經濟上陷于貧困的受害婦女兒童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使受害者體會到社會的溫暖。二是加大對區反家庭暴力庇護所的建設投入。一方面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發揮反家庭暴力庇護所的作用,鼓勵那些受害婦女入住庇護所,擺脫思想上的困擾;另一方面又要繼續完善庇護所的入住管理辦法,讓受害的婦女和兒童能夠安心入住。三是強化規范社會團體民間救助力量。建立包括由律師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以及相關人士等志愿者組成法律咨詢服務中心、社區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家庭暴力救助協會等,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婚姻心理咨詢指導服務。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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