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加強規劃引領,防止因功能劃分混亂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近年來,隨著經濟轉型和發展,我區正處于快速城鎮化的階段。然而,由于實際建設和區域規劃不同步,一些地方違法建設多發等原因,我區城鄉規劃及功能區布局仍存在欠科學、欠合理的現象,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居住、文教、醫療衛生等功能區和工業區混雜,沒有明顯的功能分區,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噪聲等污染物容易對周邊臨近的住戶、學校、醫院等敏感點造成影響,造成污染問題。例如沙頭街大羅塘地區工業廠房與村民居住區相鄰,南村鎮金坑工業區則與雅居樂花園、省婦幼保健院毗鄰等現象,還有的居民區內夾雜有工廠,工業區內有居民點等等。。 二、市政道路隨地方發展而重新規劃或升級改造,交通運輸的環境影響范圍隨之變化或擴大,容易引起沿線現有居住、文教等聲環境敏感區公眾的強烈反對。例如南浦三橋、南大路等市政道路項目。 三、區域或建筑物使用功能不明確,往往形成多種功能混雜,未實現集聚化,商業、餐飲業、汽車美容及維修業等服務業零散布局。便民的生活配套設施往往容易變成擾民的環境污染因素。例如在大型住宅區配套商業設施,如餐飲店、洗車店、修車店等等,沒有明確的定位和規劃指引。大型建筑物綜合體的使用功能沒有在規劃文件里明確和嚴格控制。 就我區現狀而言,上述現象在城鎮建成區、城鄉接合部較為普遍。一方面是發展地方經濟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卻是改善環境和消除污染的強烈愿望。這些問題單純依靠有關部門的審批和監管,并不能從源頭上消除這些矛盾,只有從規劃上明確并落實實施才能解決。
辦 法: 一、在對某一區域制定新的規劃或者調整、修訂原有規劃(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時,充分考慮城鎮發展的客觀規律,堅持以人為本。合理地劃分居住、公共服務、文教醫療、商業服務業、工業等功能區,將居住、文教醫療等對環境質量要求較高的功能區和工業、物流倉儲等對環境質量要求較低的功能區徹底分離,并在其間設置一定的緩沖區、過渡區;作為生活配套服務的商業功能區也應與居住、文教等敏感區保持一定的距離,嚴格控制居住區內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規模。通過合理的規劃布局,并對規劃進行環境影響等評估論證,優化規劃方案,從源頭上避免因規劃不合理而造成新的污染源。 二、通過嚴抓規劃的落實逐步扭轉城鄉發展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對于過去已經形成的規劃不合理現象,要通過城鄉改造,控規調整等措施逐步扭轉。同時明確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地方鎮街的權責,逐步有序地推進規劃調整的實施。對于已控規的區域,應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期限;尤其是對于現狀使用功能與規劃使用功能不一致的地區,如與居住區相鄰且已規劃為非工業用途的工業區,建議在尊重歷史的前提下合理設定過渡期,過渡期內仍允許維持現狀使用功能,過渡期結束時應終止現狀使用功能,然后按照規劃使用功能進行改造、建設,避免污染因素因規劃落實不確定而長期存在。 三、對于大型建筑綜合體或規劃用途為商業的建筑樓宇,尤其是作為生活配套服務的,應當在前期規劃和設計階段對其中具體的經營行業做出總體上的控制和引導,避免后期引入容易對周邊居住環境造成干擾的經營項目。例如在住宅區配套的商業樓、會所、公共場所等地方,餐飲業、娛樂業、汽車美容和維修業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油煙、噪聲、廢氣等容易對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響;對此應當在前期規劃階段予以限制,明確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對需要配套的要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定性定量。對于已經建成的商業樓宇,則積極運用業態調整等市場經濟手段,引導商業、餐飲業、娛樂業、服務業及其他生活配套設施合理選址和布局。 |
| 問題答復: |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規劃引領,防止因功能劃分混亂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建議》的提案收悉。對此提案我分局非常重視,經認真組織人員研究,并征求了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文廣新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隨著城鄉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社會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對環境污染尤其居住環境質量諸如空氣、噪音等問題日益關注。提案所提到的我區功能區布局存在問題很中肯,分析到位,有針對性,對我區城市規劃編制及管理工作具有指導意義。為了更好地解決提案中所涉及的問題,保證城鄉建設的科學合理,結合我分局的主要工作職能,提出以下建議和措施: 一、充分認識因功能劃分混亂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性 經過多年努力,我區的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城市環境面臨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居住、文教、醫療衛生等功能區和工業區混雜,工業活動中仍有部分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污染物難以治理,商業活動中、交通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工作等,這些問題已逐漸成為影響居民身體健康的主要因素,制約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構筑生態健康、功能明晰的宜居環境是政府主導、多部門統籌、社會各界參與的系統工程 建設生態保護型、資源節約型的宜居城市,特別是加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文化體育、城市安全、人居環境等公共設施的統籌布局,是我區城市建設的重要途徑和必然選擇,需要強化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完善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相關職能部門協調科學管理,推廣落實公眾參與制度等,由此可見,構筑綠色、生態、健康的功能明晰的宜居環境是一項政府主導,依托相關法律法規,多部門統籌聯動、全社會參與的系統工程。 三、加強規劃引領,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 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是統籌協調城鄉空間布局,合理配置城鄉公共資源的有效方式,為實現體系合理、城鄉互動、功能互補的城鄉一體化發展目標打下基礎。為此,我分局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工作: (一)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完善城市功能布局 1.加快推進番禺區城鄉發展規劃修編。 去年底,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廣州市“123”功能布局規劃》,隨著沙灣水道以北地區納入廣州都會區范圍,番禺區經濟社會發展將迎來歷史性機遇。為貫徹落實廣州市“123”功能布局規劃,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我區編制了《2013年番禺區建設方案》,確定了我區由商務休閑功能組團、科教創新功能組團、生活行政功能組團和健康生態功能組團構成 “四組團”的總體功能布局。接下來,我分局將結合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番禺區“十二五”規劃、2013年番禺區建設方案等相關規劃,加快開展《番禺區城鄉發展規劃》的修編工作,根據我區實際,進一步優化我區功能定位和城鄉空間布局結構。明晰城市工業、商業、居住等用地區域,合理確定好各功能用地之間的關系,做到功能布局統籌兼顧、合理布局;完善城市綠地系統,有效隔離有影響的區域,提升人居環境質量;開展城市總體規劃的環境保護規劃,保障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推進。 2.穩步推進控規修編和調整修改工作。 組織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和調整修改工作,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用地布局結構進行深化,并根據《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標準與準則》、《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廣州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規定,合理確定土地使用性質和開發強度,合理選址和布局相應的配套設施,科學指導建設用地的開發建設,避免居住、文教設施與工業等用地混雜所造成的相互干擾現象的出現。對我區控規項目,特別是對重點平臺、重點地區和重點地段的控規修編和調整工作加強把關;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按法定程序對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論證、公示,在廣泛征求并充分吸收環保、交通、城管等相關部門、相關街道、社區以及廣大群眾的意見基礎上,修改完善后上報審批,確保控規的合理性、可行性。 3.深化研究各級各類專項規劃。 我分局現已會同各相關部門結合各自工作職能深化研究各級各類專項規劃。近期已重點開展了綜合交通、中小學布局(選址)、幼兒園布局(選址)、醫療設施布局(選址)等專項規劃,合理安排各類設施的布局,充分發揮相應設施功能的同時,確保與周圍環境相協調,防止功能混雜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 (二)強化城鄉規劃的實施管理,加強規劃監管力度 1.嚴格實施城鄉規劃,切實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 嚴格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實施城鄉規劃。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修改。確因涉及重大事項要修改規劃的,須對原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規劃修改的必要性進行論證,并充分征詢和聽取相關部門及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啟動城鄉規劃的修編工作。 2.加強規劃實施管理和監管,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 加強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加強對建設用地和各類建設工程進行組織、控制、引導和協調,使其納入城鄉規劃的軌道。在具體建設工程規劃管理中嚴格執行《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標準與準則》、《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等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加強相關技術審查工作,充分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后進行規劃審批及行政許可。同時嚴格實行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加強與區國土房管分局、區城管局和鎮街的協調,按職責分工,履行執法主體的職責,進一步加大對違法建筑的查處和打擊力度。 3.加大規劃宣傳力度。 通過網絡、媒體、報刊等多種宣傳途徑,對城鄉規劃進行宣傳,營造先規劃后建設,以人為本持續發展的輿論氛圍。引導廣大群眾深刻認識城鄉規劃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規劃工作的力度,提高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科學性,增強規劃即法、依法建設的理念。 綜上所述,我局將通過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監督,發揮規劃龍頭作用,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及空間布局,防止因功能劃分混亂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的出現,充分體現區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 非常感謝你們對城市規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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