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嚴格審查監管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上發布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商品要走向市場、擴大銷路都離不開廣告,廣告可以起到廣而告知的作用,引導群眾消費。但是,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是預防、治療和診斷人的疾病的產品,應當由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醫生根據病情及適應癥、禁忌癥等向病者提出建議,而不宜通過廣告誘導病者自行選擇購買。目前,我國對藥品廣告進行規范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標準》等,上述法律、法規雖然對藥品廣告的內容、發布、審查、監管、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但是不規范的藥品廣告仍然以“改頭換面”、“偷梁換柱”等方式規避監管,在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隨處可見,大量的諸如治療糖尿病、腎病、風濕、失眠等藥品廣告還充斥著廣播、電視頻道輪番轟炸消費者。 為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建議參照煙草廣告的做法,禁止違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藥品廣告,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藥品廣告,并在藥品廣告中作相應的風險提示,建議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審查、監管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上發布,教育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各類違法藥品廣告的誘惑。 一、不符合對癥下藥的原則。病者畢竟不是醫生,由于自身知識水平有限,一方面對于自己所患的疾病、應當采取的治療措施或者可選用的藥品并不清楚;另一方面在面對各種藥品的成分、功效、副作用時也難以做出專業的判斷,醫、患信息不對稱。在日常生活中,仍有許多病者為圖方便、便宜或者道聽途說而自行用藥,并希望即時藥到病除。如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利用廣告手段誘導病者購買藥品,產生錯誤用藥的后果往往在所難免。據統計,我國每年大約有250萬人因誤用、濫用藥物而引致嚴重后果,與建設健康番禺行動計劃背道而馳。 二、藥品廣告不能對藥品進行客觀全面的說明,有些藥品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有些則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違反了廣告法律、法規的規定。但是,龐大的市場需求、企業對高額利潤的追逐及違法成本偏低、處罰不力等往往讓藥品廣告的發布者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即使在完全客觀的前提下,一個藥品廣告對某個特定的病者來說可能是恰當的,但對所有不特定的公眾來說卻無法做到這一點。其中只要有一例不恰當的藥品廣告就有可能對病者造成生命危險。目前我國違法藥品廣告泛濫的現狀更使這種不恰當的可能性被無限放大。據統計,在全國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的違法廣告中,電視廣告違法率達60%以上,報紙刊登違法率竟高達90%以上。 三、鑒于藥品的特殊性,當今世界各國均對藥品廣告的發布做出了嚴格的限制,基本上只能在醫學專業學刊上發表和介紹。以德國為例,德國的醫療及制藥水平居于世界領先地位,但在德國的電視和報紙等大眾媒體上,藥品廣告卻寥寥無幾。電視上偶爾播放阿斯匹林等普通非處方藥品的廣告,在結束時也會千篇一律地來上一段獨白:“為預防用藥風險及副作用,請您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并向專業醫生咨詢”。 病者得什么病,要靠醫學診斷;病者要不要吃藥、吃什么藥、吃多少藥、什么時候吃藥都得由醫生來確定。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前會長張鶴鏞曾指出,當前對違法藥品廣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是不予批準的,但不被批準的廣告照樣在媒體上刊登。這表明,作為重要“把關人”的媒體及其主管部門,并沒有對打擊違法藥品廣告盡到他們應盡的職責,反而為違法藥品廣告提供了生存空間。
辦 法: 一、鑒于區一級的管理權限,建議由區政協向市政協提議,由工商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逐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等立法機構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參照煙草廣告的做法進一步限制藥品在大眾媒體廣告的發布。 二、建議區工商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由其逐級提請其上級部門加大對藥品廣告的審查、監管力度,規范藥品廣告的發布行為,依法查處未經審查就發布藥品廣告、發布虛假藥品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宣傳,建議區工商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借助區一報兩臺,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同時暢通公眾舉報機制,公布舉報電話,向公眾及時反饋調查處理情況并公布結果。 四、建議區衛生主管部門、科學技術協會等部門加強在衛生、健康方面的宣傳教育;定期或者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健康教育講座,大力普及科學知識,教育廣大人民群眾防病治病不輕信藥品廣告,提高警惕和鑒別能力,斷絕違法廣告利潤鏈條的源頭,為幸福健康番禺作努力。 五、建議區政府加快和完善醫療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區的醫療體制,做到醫藥分離。醫生在開處方時只需考慮“對癥下藥”,而不再成為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推銷藥品的渠道,以增強人民群眾對醫生的信任,降低群眾受廣告誘惑而自行用藥的風險。 |
| 問題答復: | 鄧茹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嚴格審查監管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上發布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藥品廣告是群眾獲取藥品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對引導群眾正確購藥、合理用藥起到重要作用,必須嚴格規范審查和監管。我區職能部門正不斷強化廣告審查監管工作,特別是藥品廣告的監管。區工商部門切實加強藥品廣告的管理,監督大眾媒體落實藥品廣告發布審查責任;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藥品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檢查,對違法發布的藥品廣告移送工商部門查處。各部門間形成了良性的聯合監管機制,嚴格規范和審查監管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上的發布行為,著力營造和諧、健康、有序的藥品廣告市場環境。 一、關于逐級提請修法的建議 我國現行與藥品廣告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等,這些法律法規均對藥品廣告的審查、監督管理、發布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但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發布的準則與煙草廣告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您提出由區政協、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層面逐級向上反映,提請立法機構修訂《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參照煙草廣告的做法,進一步限制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發布的建議,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可從根本上解決違法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發布的問題。區政協將根據提案建議,撰寫社情民意,送市政協研究處理。同時充分發揮區內的市政協委員建言獻策作用,引起上級部門對藥品廣告在大眾媒體發布工作的重視。區相關職能部門將認真研究,綜合考慮藥品廣告規范監管、群眾用藥常識需求、醫藥市場信息需求、醫藥行業經濟發展等實際因素,適時向上逐級反映,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建立健全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藥品廣告監管法律法規體系,規范藥品廣告管理。 二、關于加強審查監管藥品廣告的建議 根據《廣告法》、《藥品管理法》、《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是藥品廣告審查機關;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經審查批準的藥品廣告發布情況進行監測檢查,對違法發布的藥品廣告,移送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查處;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藥品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縣級以上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轄內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活動的監督管理。從國家和省級層面看,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已建立了藥品廣告審查、監測、以及違法藥品廣告移送、公告、查處、整治、聯席會議等良性工作機制。我區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也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聯合協作,形成合力,切實加強轄內藥品廣告監管,規范藥品廣告發布行為,嚴厲查處違法藥品廣告,初步建立起藥品廣告長效監管機制。 (一)加強監測大眾傳播媒介發布藥品廣告行為。區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指定專門機構、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專項記錄,著力加強對我區“一報兩臺”大眾傳播媒介機構發布藥品廣告內容的事中及事后監測,及時發現、通報和處理涉嫌虛假違法藥品廣告,防范違法藥品廣告不良影響的產生和蔓延。同時加強行政指導,要求大眾傳播媒介機構嚴格執行《廣告法》、《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樹立媒體廣告審查管理責任意識,逐步建立健全廣告發布審查制度,規范藥品廣告發布行為,預防和最大限度減少違法藥品廣告的發布。 (二)探索藥品廣告審查監管有效機制。今年6月,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組織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區廣播電視臺、番禺日報社等部門和機構,召開藥品廣告監管專題研討會,探索藥品廣告發布審查協作機制,即大眾媒體在發布藥品廣告前,主動通報并由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前介入,協助對藥品廣告批準文件、材料、內容等方面實施專業審查,及時發現和處理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建立事前監督機制,促進藥品廣告監管水平提升。 (三)加強廣告經營企業管理。區工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廣告經營企業進行座談,加強對企業內廣告審查員的培訓,強化法制宣傳和教育,指導廣告經營企業在廣告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過程中,嚴格按照藥品廣告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不斷完善企業內部科學審查管理體制,從廣告行業源頭規范藥品廣告發布活動。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過醫藥質協例會、從業人員培訓等機會,強化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宣傳教育,要求企業嚴格按照規定規范經營,不得發布未經審批的藥品廣告,嚴禁發布違法藥品廣告。 (四)加強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整治。今年以來,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的通知》部署,我區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了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專項行動,集中力量,聯動治理,重點加強對藥店、民營醫院違規發布藥品、醫療廣告的監管。檢查藥店中懸掛張貼的店堂廣告、海報以及擺放的宣傳單(冊)等常見形式廣告,對無廣告審查機關廣告批準文號、內容虛假不當等涉嫌違規發布的藥品廣告,及時予以制止并依法查處,從而進一步凈化轄區藥品廣告市場環境。專項整治期間,各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340人次,檢查民營醫院及藥店等單位620家次,責令整改違規廣告8塊(條)次。各部門在藥品廣告監管中形成聯合執法和嚴厲查處的高壓態勢,使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得到有效治理。 (五)嚴厲查處違法藥品廣告。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切實加強對藥品廣告發布行為的日常巡查和監控,發現違法藥品廣告,及時移送工商部門查處;發現未經審批的違法藥品廣告,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上級部門《違法藥品廣告公告》中涉及的品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區工商分局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行政指導與行政強制相結合的原則,在加強廣告法制宣傳和指引規范發布藥品廣告的基礎上,強化廣告行政執法,對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以及逾期未整改的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予以立案查處,深入凈化藥品廣告市場秩序。 三、關于加強宣傳和公眾舉報處理的建議 我區各部門通過多種方式積極拓寬宣傳渠道,充分借助區“一報兩臺”宣傳平臺,利用微博、網站、戶外電子屏、廣告牌、宣傳欄、手機信息平臺以及紙介質宣傳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層次開展藥品廣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擴大宣傳覆蓋面。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還與區“一報兩臺”建立長期宣傳合作,在《番禺日報》設立每周法律法規宣傳專版,在番禺電臺“番禺早晨”節目宣傳安全小知識,在番禺電視臺滾動播放公益廣告和消費指引,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同時,區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主要職能部門均建立了公眾舉報和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公布了舉報電話,設立了專門的舉報投訴受理機構,及時接受、處理和回復群眾關于違法藥品廣告方面的舉報投訴事項,不斷完善藥品廣告監管的社會監督機制。 四、關于加強健康教育的建議 我區衛生系統各區、鎮級醫院均有定期舉辦健康講座,邀請藥學及臨床專家普及藥學知識;多家醫院均開設藥學咨詢窗,向患者提供藥學咨詢。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也定期在各鎮街開展與群眾面對面的宣傳咨詢活動,普及藥品安全知識,指導群眾安全合理用藥,提醒群眾切勿輕信虛假藥品廣告宣傳,提高虛假違法藥品廣告警惕和鑒別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共同抵制違法藥品廣告,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經濟權益的損害。 五、關于加快和完善醫療體制改革的建議 目前,我區正大力推行醫療體制改革,各項工作正穩步推進。衛生部門在落實醫改任務過程中,重視陽光用藥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和防范商業賄賂。注重督促各醫院認真落實《處方管理辦法》,嚴格規范醫師處方行為,積極開展以合理用藥為目的的臨床藥學工作,及時對臨床醫師的不合理用藥進行監控及反饋;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行動,保障臨床用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從而增強群眾對醫生“對癥下藥”的信任,降低群眾受虛假違法藥品廣告誘惑而自行用藥的風險程度。 藥品廣告監管是一項長期性工作,不僅需要我區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包括工商部門加強對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文廣部門加強對大眾媒體發布廣告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經審查批準的藥品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檢查,更需要大眾媒體、相關企業加強對廣告發布前的審查和自律經營,以及全社會廣大群眾的關注和監督。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藥品廣告審查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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