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規范番禺區門牌號碼標識管理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理 由: 街巷門牌、樓牌(以下簡稱門牌)是公民戶籍基礎信息之一。標準化、規范化的門牌,反映了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對于方便群眾生活、服務于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如今一大批新地名的出現,一些老地名因城市拆遷、老城改造而自然消失,街巷門牌的重、錯、漏等問題日益突出。 經了解,番禺區現有的門牌號碼標識牌存在著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門牌號碼標識牌嚴重不全,尤其是在重要的商業干道。據調查統計,一些沿商業街建筑的門牌號碼標識牌缺失率達90%左右,基本上形同虛設。其主要原因是商業門店裝修,造成門牌號碼標識牌流失; 2.一些商家自行制作或繪制門牌號碼標識,但大小、字體、位置、色彩等多不規范、不統一,違反街區相應設置的統一規范,對市容、市貌有消極影響; 3.拆遷后新建的小區,常有小區沒有樓宇號、門牌號,或門牌號碼和前、后門牌號碼不連貫等現象;還有城市用地重新規劃并改造,周邊改造后,樓院也都變成了空號。 這些現象,不僅給廣大居民的通郵通信、人際交往、走親訪友日常生活和企事業單位正常經濟、工作往來帶來諸多不便,而且影響了城市的整體形象。影響了番禺區對外改革開放的市容、市貌,不利于番禺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城市生活高節奏、高效率的運行。
辦 法: 門牌號的設置從一個側面代表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折射了城市投資環境和發展理念,番禺作為“廣州時尚創意都會區”,城市街道門牌標識的設置必須以人為本,與民方便。建議把加強城市門牌號碼規范管理納入社會管理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盡快安排部署,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全面開展調查登記和編排設置市區門牌號碼的工作;建立一套適應我區城市建設發展的門牌號碼動態管理機制,著力推進城市(鎮)門牌號碼編排、設置、制作、安裝和管理程序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
| 問題答復: | 區公安分局對區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 第89號提案的答復
陳敏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番禺區門牌號碼標識管理的建議”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市門樓號牌設置的政策規定 《廣州市門樓號牌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以下簡稱“3號令”)是我市公安機關開展建筑物門樓號牌編列和管理的政策依據,3號令規定申領建筑物門樓號牌須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經地名主管部門批準命名的道路、街巷,其兩側的房屋、院落應當使用標準地名設置門樓牌號。二是設置城鎮建筑物門樓號牌的,持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辦理;設置農村建筑物門樓號牌的,持國土房管、規劃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明材料及房屋四至圖辦理。三是經規劃部門批準建設或者經規劃部門處罰后同意臨時保留使用的臨時建筑物,按照其所處的道路、街巷標準地名設置臨時門樓牌號。 二、提案反映我區門牌存在問題的調查情況 提案反映我區建筑物存在“缺號”、“跳號”、“門牌樣式不一致”等問題,經實地調查,確實缺失存在以上情況,但均由客觀原因造成,詳細情況如下: (一)建筑物“缺號”問題。造成建筑物 “缺號”(即未編列門樓號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建筑物所在的道路、街巷未經地名主管部門命名,暫不能編列門牌。據統計,我區有9000多條在用道路、街巷尚未經地名管理部門命名。二是建筑物的用地、規劃、建設等手續不完善,甚至存在違建、超建、擅自改建等情況,暫不符合申領門樓號牌的條件,目前我區存在大量此類房屋,農村地區尤為嚴重。我區相當一部分的拆遷安置小區和拆遷土地置換自建房也存在以上兩種問題,以至于無法編列門樓牌號。 (二)門牌“跳號”問題。道路、街巷上兩側建筑物門牌號“跳號”是正常現象,符合門樓號牌編列原則。我公安機關在編列門牌號時,對空置地塊須按5至8米一個門樓牌號的標準進行預留,否則以后建筑物將無號可編。 (三)門牌樣式不一致的問題。按照民政部和公安部2003年規定,全國門牌樣式統一為長余輝蓄光門牌,我區已于2007年全面完成長余輝蓄光門牌的更換工作。造成目前門牌樣式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個別業主、商戶由于建筑物不符合申領門牌條件、或原有門牌保管不善遺失后,擅自編列號碼,制作、釘掛門牌,此類門牌均屬虛假門牌,目前我局已組織開展清理工作,并依法處理責任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門牌編列工作。我局將結合實踐群眾路線活動,進一步優化門牌申請的流程、縮短審核時間,盡快依申請為符合條件的建筑物編列門牌,減少群眾的等待時間。同時,對目前預留門牌號的標準進行再研究,避免過度預留造成大范圍跳號。 (二)加大問題門牌的清理力度。在前期門牌清理工作的基礎上,建立門牌編列、釘掛情況巡查制度,指引合法建筑物申領門牌、督促業主、使用者(特別是商鋪經營者)自覺遵守門牌管理的有關規定,拆除錯、重、假等問題門牌,依法查處違規自編、自制、自掛,污損門牌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溝通協調,探索解決建筑物無法編列門牌的問題。一是我局加強與地名管理、國土、規劃等職能部門的橫向溝通,努力解決一批因道路未命名、用地規劃手續遺失的合法建筑物,以及道路命名、用地規劃手續不完善的拆遷安置小區、惠民工程等建筑物的門牌編列。在各部門的通力配合下,前期已先行解決了石基、東環、石樓多個拆遷安置小區門牌編列問題。二是加強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請示匯報,如實反映我區存在大量“問題”房產無法編列門牌,影響群眾生活的問題,探討開展建筑物的標識牌設置工作,先行解決群眾的生活、生產問題。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門牌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及建議。
番禺區公安分局 2014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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