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新選址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理 由: 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區中心醫院洛浦分院同時于2012年 1 月成立,定址于洛浦街西二村西鄉二路11號(原番禺區大石人民醫院南浦分院)。目前管理模式是一套人馬兩個班子,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并存。按照廣州市政府《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穗府〔2007〕28號)的要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獨立法人、獨立場所、獨立核算和獨立管理,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實行一體化管理。因此,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需從現址遷出。這一情況得到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經多方努力,洛浦街道辦與西二村委達成租賃協議,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擬租用西二村委會位于洛浦街西二村偉業路1號磚混結構大樓的首層物業,面積約1200m2。但該物業二樓至四樓均為工廠車間,有壓塑、啤件等機械,并有生產不干膠的工廠。 而廣州市對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設置的環境、交通、面積、裝修等都有嚴格的要求。目前的選址不適合用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要求,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一樓受樓上生產車間工作時產生的機械及振動噪聲影響較為嚴重,通過委托第三方檢測噪音,檢測結果顯示晝間噪聲級為60.2至62.5分貝(附件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醫院屬于噪聲敏感建筑物,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為50 分貝,該中心新址的噪聲檢測結果高出國家標準20%以上,不利于門診科室的正常工作。 2、新址樓上有不干膠生產車間,產生的化學氣體嚴重影響醫務人員和前來保健、就診人員(特別是孕婦和兒童)的身體健康。 3、新址面積約1200m2,與廣州市關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面積不少于2000m2的要求相去甚遠,不能滿足為轄區居民提供十一項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需求。 4、新址位于西鄉二路旁,西鄉二路只有兩車道,卻交通擁擠,每天還有大量混凝土攪拌車經過,樓房外空地狹窄,缺少停車位,如果前來進行醫療衛生活動的人員過多(如計劃免疫日和兒童保健日),會造成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因此新址不符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選址要求,可考慮改為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需另行選址。 經過調研發現,位于洛浦街的廣州市番禺麗江花園百事佳花園(粵海房地產開發(中國)有限公司)。工程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東鄉村三支香水道南側番禺洛溪南浦島沿沙東路。根據廣州市規劃局2011年11月11日審批的文件(文件批準號:穗規批〔2011〕282號):麗江花園百事佳花園項目修建詳細規劃公建配套用地2000多平方米。其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服務一覽表包括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該址對照廣州市關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設置要求完全符合,并且符合規劃要求。
辦 法: 由番禺區衛生局和洛浦街道辦牽頭,依據《印發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移交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辦【2010】15號)文件要求,以及《廣州市番禺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中規定的住宅開發項目所配建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與項目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等要求敦促番禺麗江花園百事佳花園地產商盡快移交辦理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建配套設施,使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能順利進行,造福于民。□ |
| 問題答復: | 番禺區衛生局對區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 第58號提案的答復
向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新選址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目前,在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址未落實之前,洛浦街已協調西二村委租用了該村偉業路1號大樓首層作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臨時補充用房。同時,待該廠房二層的租用合同期滿后,西二村委不再租給二樓車間租戶,并要求該車間在租約期間鋪設防震防噪膠墊,從而初步改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環境。
目前,洛浦街可用于社區衛生服務的公建配套設施共8處,其中珊瑚灣畔及麗江百事佳兩處公建配套設施均為2000平方米以上,均可作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標準化建設。由于麗江百事佳的公建配套建設雖已封頂,但未通過規劃驗收,暫未能移交區衛生局;珊瑚灣畔的公建配套設施建設已完工,并通過規劃驗收,但因要配合市政管網鋪設,排水管未完工,預計2015年年初移交。區衛生局正與開發商密切聯系,積極跟進移交工作。目前,我區計劃在珊瑚灣畔公建配套設施移交裝修后,將洛浦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搬遷至該址。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醫療衛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局 2014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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