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延遲小學、幼兒園校車接送時間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校車接送學生、幼兒回園(校),確實為有需要的家長解決難題,實為好事。但由于 校車到站時間早(一般到站時間在7點左右),不少孩子打著哈欠,迷迷糊糊等車,冬天或雨天的情況更遭。筆者了解過幾間學校,接送時間早主要是因為學校校車不夠或者路途較遠,有的校車需要往返多趟接送。由于學生、幼兒年齡小,睡眠不足會影響到其身體的生長發育。 建議:1、增加校車數量,不至于一輛校車往返多次。 2、適當延遲小學生、幼兒上學的時間。 |
| 問題答復: | 區教育局對區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 第48號的答復
劉立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延遲小學、幼兒園校車接送時間的建議”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學生上學時間安排問題 為了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休息時間,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調整中小學、幼兒園作息時間有關事項的通知》(穗教基教〔2005〕16號)“從2005年9月1日起,我市小學上課、幼兒園上學時間調整為上午8:30時,中學上課時間暫不調整”的規定,從2005年秋季起,我區小學、幼兒園正式上課(上學)時間調整為上午8:30時。同時,根據《廣州市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一條規定:“在早上7時至下午18時允許學生進入校門或留校”,我區小學向學生開放進入校園時間一般是7:30-7:45時,幼兒園向幼兒開放入園時間一般是8:00時。作出這樣的安排,既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休息時間,也預留時間方便需要上班的家長在送小孩上學后才上班。 二、我區校車基本情況 據統計,目前我區在冊登記的校車共有447臺,其中學校自有286輛,租用161輛,均符合有關管理規定及安全標準。據了解,這些校車絕大部分是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私企所有,這些校園或私企對校車運行路線均按照接送小孩方便的原則,盡量滿足相關家長的需求。同時基于運行成本的考慮,大部分有校車的校園均采取多趟往返接送的方式進行,因而從路線及往返的客觀因素,必然會有部分小孩要提前接送,造成家長和小孩要早起的現象。 三、整改措施 針對上述的現象,區教育局高度重視,有關科室根據存在問題進行了剖析,對有關學校校車接送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并向區內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重申必須嚴格落實學生就近入學原則,盡量避免家長接送困難,減少學生上學放學各種風險。同時,要求有校車按送的校園,必須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措施,設計好行車路線,合理安排校車班次,盡量滿足家長合理要求。此外,由于同一所學校、幼兒園有來自不同單位的家長,接送時間也不一致,難以完全滿足不同類型家長的實際要求,對此,學校、幼兒園將以做好服務為目標作出針對性的安排,希望社會各界及家長理解并給予更多的支持,共同為學生營造更安全的學習環境。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學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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