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減少華南輪胎廠污染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多年來,華南輪胎廠的污染問題一直是群眾關注的焦點,但始終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雖然據說該公司有先進的過濾排放環保設備,并安裝了鍋爐煙氣在線自動監測系統,實現煙氣24小時連續自動監測,區環保局也增加了對該公司的監測頻率,但實際效果并不理想,群眾呼吸的仍然是刺鼻的臭氣,看到煙囪排出的仍然是濃濃的白煙,群眾的健康受到嚴重影響。 特別是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華南輪胎廠現址周邊已發展成為人口眾多、商業繁榮地帶。據不完全統計,其方圓五公里范圍就有大小居民小區20多個,其中大型生活小區6個,還有舊水坑、蔡邊、黃編、沙墟等人口密集村,幼兒園及中小學校23所,涉及人口近10萬。為了保障群眾的身體健康,建議: 一、盡快搬遷。按照節能減排的原則,番禺中心城區周邊已不適合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存在。 二、減產甚至停產。未能搬遷前,盡量減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如灰霾天氣、污染嚴重時,應停產。 三、加大監管力度,群眾提出意見時應得到有效整改。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追求GDP的同時不能忽視甚至損害群眾的利益。而且打造宜業宜居番禺是我區一直以來的目標,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對該企業的監管,為群眾構建美麗幸福番禺! |
| 問題答復: | 廣州市番禺區環境保護局對區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94號的答復
李彩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減少華南輪胎廠污染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子午線輪胎生產,自1988年起在現址建設,先后進行了三期建設,其中第一、二期建設項目由番禺區環保局審批,環評報批、竣工驗收手續資料完備,第三期擴建至300萬條/年子午線輪胎的項目由廣州市環保局審批,2003年12月15日已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批復文號為穗環管驗〔2003〕394號)。 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煉膠車間設有9條密煉生產線,產生的臭氣已配套布袋除塵及活性炭治理設施處理;硫化車間設有116臺硫化機,已在屋頂配套116臺異味治理設施處理;鍋爐房設有兩臺25蒸噸/小時重油鍋爐、一臺35蒸噸/小時重油鍋爐(兩用一備),產生的鍋爐煙氣已配套堿液噴淋治理設施處理。 二、投訴及處理情況 隨著廣州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步伐的加快,一些過去看來比較偏遠的工業區逐漸被民居包圍,形成“城中廠”現象,該公司的環境問題并不是一個孤立的個案。 目前,由于國內橡膠硫化工藝廢氣的處理技術仍不成熟,雖然該公司已進行多次整改,但仍無法確保工藝廢氣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群眾投訴頻次多,尤以秋冬季節且夜間氣壓較低時段投訴較為集中。我局每年通過區長專線投訴、區環保局電話投訴、網站投訴、市環保局轉辦、省環保廳轉辦、區信訪局轉辦等途徑接收其臭氣擾民信訪案件過百宗,是我區的重點信訪對象。在每次接到投訴后,我局執法人員均能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并及時將相應的處理情況答復信訪人。 三、監管情況 (一)日常監督管理方面 該公司屬于市、區兩級重點環境監管單位。一直以來,我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高度重視該公司的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該公司強化環境管理,落實鍋爐煙氣、工藝廢氣及生活廢水的處理;對該公司進行日常巡查、監測等監管工作,將該公司列為重點監管單位,對其每月檢查不少于4次,并組織執法人員在夜間進行不定期突擊檢查。為確保臭氣吸附處理效果,我局提出加大活性炭更換頻率的要求,該公司已按要求將活性炭更換頻率從原來設計的9個月改為目前的2個月,每次更換活性炭時,我局執法人員均能進行現場監督。 該公司已在2009年安裝了COD和流量計廢水在線監控設施及煙氣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實現24小時聯網;該公司在2013年進行了對廢水流量計在線監測系統的升級改造工程,并已驗收通過;環境監控指揮中心及在線監控技術服務公司對該公司的在線監控系統進行日常巡查等監管工作,對其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 另外,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4]61號)的精神,按照《廣州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的工作部署,已將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列入該方案中的大氣污染治理項目表,要求番禺區政府督促該公司于2015年前完成番禺區廠址輪胎生產車間的搬遷工作。 (二)污染物監測及超標處理方面 近年來,我局定期對該公司所排放污染物進行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廣州市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的臭氣不穩定達標,針對該公司的環境超標違法行為,我局已作出處罰。考慮到處罰只是監管手段,消除污染才是最終目的,我局近年來不斷督促該公司進行整改,該公司先后采用“預處理+活性炭流動床吸附+除塵除味裝置+新增固定床活性炭吸附裝置”治理技術對煉膠廢氣進行治理;在橡膠輪胎行業中率先針對生產過程中的硫化廢氣進行除臭治理,配套了116臺硫化廢氣治理設施;2012年又對鍋爐煙氣進行脫硝治理,于2013年3月份投入試運行,2013年12月已順利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的驗收。2013年該公司為保障鍋爐煙氣各項污染物濃度達標排放,共投入脫硫劑543.28噸、脫硝劑87.18噸;并開始使用更低含硫量的重油(含硫量為0.2%左右)作為燃料,大大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四、下一階段工作措施 (一)督促該公司落實搬遷工作 按照《廣州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部署,我局將會同區經貿局和區發改局協助番禺區政府做好督促該公司于2015年前完成番禺區廠址輪胎生產車間的搬遷工作。 (二)嚴把排污許可證核發關 我局按照《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省政府令199號)依法核發該公司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只核發至2015年底,2016年起不再核發。 (三)加強日常監管巡查工作 我局將繼續加大對該公司的監管力度及監測頻次,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理。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環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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