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法制宣傳要側重對法律思維意識培養的建議 |
| 問題內容: | 理 由: 目前法制宣傳的現狀、存在問題和法制宣傳深入的必要性: (一)番禺在法制宣傳教育方面,已經通過幾十年的積累,構建了一張“普法網”。 番禺在全市率先全面鋪開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 2014年為加快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番禺區司法局法援處正式啟用區法援處政務信息平臺。而且廣州市番禺區普法辦構建成一張“普法網”,遍布每個角落。具體來說:普法載體包括大夫山森林公園法制宣傳教育長廊,番禺電視臺、番禺電臺、《番禺日報》,大型電子顯示屏,區、鎮(街)、村(居)三級法制宣傳欄、法制圖書室、法制宣傳教育網絡專欄和普法微博。除此之外,還建有青少年法制教育陣地,包括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詢輔導中心、各鎮(街)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功能室,因此被評為“基層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先進單位”。 (二)原來舊的普法辦法,在信息社會和目前法治社會要求的大環境下,應順勢調整,更深入、更技巧地進行法制宣傳,來培養公民的法律思維意識,建立司法權威。 1、對具體法律條文的普法,不可能普及所有的法律條文,而且法律條文是在不斷地調整中的。 2、如公民想了解具體的法律條文,在人手最少一部手機,隨處可找到WIFI或自身手機上網的數據信息時代,是一件極易極快捷極便利的事情。 目前番禺的普法宣傳,主要是對具體的法律條文、規章制度的宣傳,而我國的法律條文和規章制度,是在不斷地調整、補充和細化,于普通公民而言,想完整和正確地理解和解讀,并不易。但公民如果真正想了解具體的法律條文,對于信息網絡社會而言,只要通過網絡搜索引擎進行索引,動動手指就可以查詢到,方便、快捷。也就是說,原來舊的對具體法律條文的宣傳模式,在目前人手最少一部手機、隨處有WIFI或自身上網的數據年代,要了解法律條文一,是極易極快捷極便利的事情。 3、在普法教育中,建立法律思維的意識和尋求法律幫助的方法,是現代社會的公民權益和義務的關鍵。 所謂法律思維,不僅僅是守法,而且還在于權益的合法有效維護。那么,要好好地維護權益,重心在于證據意識的培養和訴訟時效觀念的建立,以及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的正確理解。事實上,如果用法律思維、道德思維、經濟思維或和政治思維中的任何一種方法處理問題,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例如,欠債還錢,所有的道德思維指向的是“天經地義”。但法律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利,卻有二年的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債權人在二年內既沒有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那么債權人的債權就不再受法律保護。還有證據所能證明的程度,即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的問題。如果法律事實不能與客觀事實吻合,即不能證明到欠債的事實時,債權將不能被保護。在此類情況下,法律思維與道德思維之間即產生了沖突。 4、目前法院、仲裁庭和當事人之間的激烈沖突,有些是與當事人的法律思維沒有有效建立及對法院的司法權威性不尊重有關。 第一、當事人不能正確理解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由于有些公民沒有對法律規則掌握,故在發生勞動爭議的違約或侵權事件前,不知道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的關系;在事件發生后,不了解訴訟或仲裁時效,因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不一致,故仲裁員或法官依照法律思維會得出偏離事實的判決,這樣導致許多法律思維意識不強的當事人無法理解,甚至偏激地認為是法官審判不公,產生憤恨情緒,在法院或仲裁庭門前拉橫條、示威、組織人圍堵、隨意摧測或通過網絡傳播破壞法官、仲裁員的聲譽等,對法院司法權威的建立和法官、仲裁員本人的個人形象也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第二、當事人把法院當作寺院,不尊重司法權威。在許多案件中,有些法官嚴格按照法律的訴訟程序規則來處理事情,但某些當事人總是會指向是因為某某法官的徇私和不正當有關,總相信只要示威、靜座、舉牌來引起圍觀或者媒體的注意,就能有效解決問題。顯而可見,這是一個思維習慣的問題。 5、法律思維也是法治思維的一部分,應貫穿于法制宣傳中。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同時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所以如何深化?如何成為公民的真誠信仰,只有公民有了法律思維,法律權威才會被人民真誠信仰,才會真正維護。為此,作為法制宣傳的司法部門,在普法教育時,深入地讓公民了解如何有效正確維權?如何正確理解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兩者的關系?如何理解法律程序?如何理解證據為王等。
辦 法: (一)番禺法制宣傳的主題和方法,從原先的對具體法律條文的宣傳,應逐步深化到對某些法律規則,包括法律事實規則和法律程序規則的宣傳。對此,可以有效利用番禺法制宣傳上已建立的普法網和具體的載體,如各種法制宣傳欄、功能室、圖書室或電子宣傳屏、媒體(報紙、電臺等)、網絡等。 (二)、一村居的法律顧問在被動接受法律咨詢的同時,應主動介入深化宣傳法律規則,讓公民逐步慢慢建立法律思維意識。現在番禺的一村(居)有一法律顧問,這是一個極好專業人士進行法制宣傳的便利條件,法律顧問在進行法律咨詢和蹲點時,雖是被動接受咨詢,但還應主動深入地宣傳證據、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訴訟程序及時效的概念以及網絡查詢法律條文的方法等,這種面對面的互動式宣傳,對每個個案公民的答疑解惑方面,更有針對性。□ |
| 問題答復: | 涂玲艷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法制宣傳要側重對法律思維意識培養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善用普法平臺,注重形式創新,深化對法律規則,包括法律事實規則和法律程序規則的宣傳。我區不斷強化主流媒體的運用,在番禺電視臺、番禺電臺、《番禺日報》上廣泛開設普法專欄、專版、專刊,引起了強烈反響。如區普法辦與番禺電視臺共同制作“創建文明城市法制宣傳”和“構建法治番禺”為主題的電視公益廣告,在番禺電臺聯合開辦“律師與你”、“在線說法”欄目,現場解答群眾咨詢和分析案例;區公安分局與番禺電視臺聯合開辦“番禺警訊”節目,向群眾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及安全防范常識。區普法辦與區依法治區辦聯合在番禺日報開辦《法治番禺》專版,組織全區所有普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刊登宣傳法治創建新聞和普法教育內容,通過案例分析、法律釋義、辦事指南等板塊,為廣大市民提供了詳盡和深入的法制教育內容。此外,我區還積極探索利用普法網頁、微博、微信等網絡媒體進行普法,在網上開設法制宣傳教育專欄,為群眾提供在線法律咨詢;開通了1個鎮街普法微博、1個中小學普法微信公眾號及3個鎮街普法微信公眾號,進一步擴大了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拓寬了宣傳渠道。 二、扎實開展法治文化建設,培養群眾法律思維意識。圍繞“推進民主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主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了加強新時期法治建設的對策建議,大力推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區普法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投入專項基金,大力推動區、鎮街及村居的法治文化基地建設。區普法辦依托番禺的豐富旅游資源,在大夫山森林公園建造法制宣傳教育長廊,石樓、南村、洛浦、鐘村、新造等鎮(街)建設了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公園等群眾活動場所,使法治文化走近群眾,寓教于樂,讓群眾在活躍身心的同時感受到法治文化的濃厚氛圍,確保法治文化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先行先試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制度,律師普法及法律服務進社區。大力引導法律顧問依照合約和職責深入村(居)為廣大群眾提供多層次、多形式的服務,以專業化服務推動基層法治文化建設。2014年11月以來,我區各村(居)法律顧問進村(居)積極主動為村(居)民服務,較好地發揮了法律顧問在經濟建設和維護社會諧穩定中的作用。一是細化法律顧問職責要求。建立健全了法律顧問進村(居)服務定點定人定時制度,要求法律顧問嚴格按照工作標準及要求,每個月到村(居)開展法律服務時間,累計不少于8個小時;每一季度舉辦一堂法制講座,主動深入地宣傳證據、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訴訟程序及時效的概念以及網絡查詢法律條文的方法等,并及時收集工作臺帳、工作日志和典型案例。二是法律顧問“零距離”服務群眾。法律顧問除進村(居)面對面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治宣傳、法律援助等服務外,還為群眾提供電話預約、電話咨詢、設立咨詢點、自制典型案例、便民卡,到村(居)宣傳欄張貼宣傳等便民服務方式,受到群眾的歡迎。三是法律顧問成為“及時雨”、“好幫手”和“穩壓器”。法律顧問不僅為群眾送去法律服務,更為群眾解決了大量法律問題,為群眾普及了法律常識,大大提高了群眾的法律素質;化解基層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贏得政府和群眾的信任和歡迎。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法制宣傳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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