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漱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廣州火車站南站樹立明顯方向標志”的建議已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廣州南站地區標志紊亂的回復 (一)在廣州南站核心區建設初期,地區的道路、市政、交通設施是由市土地開發中心設計施工并負責管養。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確實存在指示標志不夠清晰等問題。2014年,根據《廣州南站核心區市政配套設施移交框架協議書》和《廣州南站核心區市政配套基礎設施移交備忘錄》的要求,結合《廣州南站商務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南站核心區城市維護管養項目計劃編制和資金撥付工作指引(試行)》(穗建計〔2014〕282號)的通知精神,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已接管南站地區的交警標志標線。 根據區政府下發的《廣州南站交通指引改善工作實施方案》,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將于近期對南站核心區外圍道路車行指引系統進行完善,目前已對南站外圍交通標志牌改造工作進行了深化設計。 (二)為了改善廣州南站區域的交通指引問題,戴友華副區長在3月組織了市住建委、市交委、市交警支隊、南站地區管委會、區交通局、區交警大隊、廣州南站等多個部門召開會議,討論研究有關南站交通指引的問題并作了工作分工,同時成立了以戴友華副區長為召集人的聯席會議制度,確立了南站交通指引工作長效監督機制。 (三)因廣佛環線、地下空間項目施工,南站核心區內南站南路(東廣場南側路段)、石興大道南(東廣場對開路段)等道路需封閉繞行。我委已參與制定和實施相關繞行路段改造方案,并監督了繞行路段標志的制作和安裝,下一步將繼續優化南站地區交通標志,積極利用報紙、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等渠道向社會公眾宣傳南站接送路線和提供更多交通指引。 二、關于對廣州南站大樓建筑涂色和打燈光建議的回復 廣州南站大樓建筑屬廣鐵集團管轄,我委已就您的建議與廣州南站進行溝通協調。鐵路部門認為當前缺乏以墻面顏色區分方向的具體依據,且對建筑大樓涂色和打燈光涉及變更站場的整體設計規劃,現實操作難度高。 三、關于對廣州南站南廣場樹立明顯標志物建議 廣州南站兩邊分別設有東、西廣場(南北兩端是鐵路軌道,沒有設置廣場)。根據市有關工作部署,已由市城投集團負責南站地下空間建設并已進入施工階段。目前,南站核心區內最接近南站站場的高樓主要是位于石興大道南與漢溪大道西交界的奧園越時代項目,該樓可作為當前的臨時標志物。按南站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南站東廣場將有兩座(300多米高)標志性建筑。經了解,該用地現屬于市土地開發中心儲備用地(未拍出),具體實施時間待定。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廣州南站地區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