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蔚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沙滘中學正門道路明智路建設”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明智路(原名:洛溪東路)為規劃道路,位于廣州市番禺區沙滘島東部路段,珊瑚灣畔西側,道路大致呈南北走向,其起點與沙滘島環島路相接,終點與沙溪大道相連,道路等級為一級城市主干道,設計速度為50KM/h,道路路基寬度為60m,雙向8車道,路面類型為瀝青混凝土路面。 根據區政府的工作安排,明智路的建設是由區基建辦負責實施。區基建辦在2007年開始對項目進行前期報建工作,取得了廣州市城市規劃局《關于提供番禺區洛浦街洛溪東路工程規劃設計條件的復函》(穗規函〔2007〕6450號),并委托設計單位完成了初步方案的設計。區人民政府在2010年6月10日發布了《關于番禺區明智路工程建設的通告》(番府〔2010〕92號)。后因無法解決建設用地規模問題,所以區基建辦只能暫時擱置此項目。 二、解決建設用地規模問題 (一)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市政道路可使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我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與市政府批復的“三規合一”成果銜接,但“三規合一”成果中沒有落實該項目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由于我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屬建設用地減量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嚴重不足,因此需由洛浦街向區政府申請落實,再由區政府決策從儲備地等其它已落實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項目中調整規模給該道路項目。 (二)落實交通水利用地規模 由于我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嚴重不足,我局已在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初步成果中落實了該項目的交通水利用地規模,而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管理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4〕132號),可以使用交通水利用地規模的公路用地必須是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公路用地性質需由交通部門協助證明。 三、辦理用地手續 項目單位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按照《廣州市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的有關規定完善選址、預審、立項、規劃許可等手續后向我局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屆時我局將安排專人專職跟進該項目用地報批手續的辦理。 四、按區政府工作會議紀要要求推進 為了加快解決沙滘中學師生出入安全問題,建議項目單位盡快按《關于加快推進沙滘中學主入口道路建設工作的會議紀要》(〔2012〕150號,詳見附件)要求推進。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國土和規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