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 理由: 停車難已成當前我國許多城市管理整治之“痛”。截至目前,番禺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5萬輛,停車難問題也日益加劇,隨之帶來的交通擁堵屢見不鮮。因此建議全區政府部門、寫字樓、醫院、大型商場等各方,向社會開放停車位信息,構建我區停車信息共享平臺,讓市民可以借助手機APP等“互聯網+停車”技術,提前查詢剩余停車位,更快地完成停車,也避免車輛因為尋找停車位行駛在路上造成交通擁堵。 (一)車輛保有量不斷上升,車位缺口大。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區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呈高速增長態勢,目前番禺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5萬輛。在停車位方面,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的明確要求,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宜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間。但目前我區的停車位遠遠不能滿足停車需要。交通擁堵問題、停車難等問題日益加劇,尤其在醫院、主干道、大型商超附近,因停車難以及隨之帶來的交通擁堵屢見不鮮,8成以上車主表示停車非常難或比較難。 (二)各停車場各自為政,信息不互通、不對稱。番禺區內目前各行業停車場都各自為政,各自有自己的軟件和數據庫,各個停車場之間沒連接,信息不互通,使得部分停車場爆滿,部分停車場卻門可羅雀。另外雖然“互聯網+”逐步發展,但是由于很多停車場未對外開放信息,市民也無法通過手機等移動互聯網方式事先查詢停車位,導致開車出門后經常要花很多時間用在尋找停車位上,也進一步加劇交通擁堵。 辦法: (一)以“開放、共享、綠色”為理念,政府部門、寫字樓商場、住宅小區、景點、醫院等多方參與,開放停車位信息,構建我區公共停車信息平臺,解決停車信息不互通、不對稱的問題,切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 (二)在全區公共停車信息平臺動態整合城市內停車資源的基礎上,通過手機APP、網站等方式為市民提供查詢服務,尤其是通過手機APP的方式,方便市民在出門前就可以根據各停車場剩余停車位信息更好地規劃自己的路線,出門后也可以高效地找到剩余停車位,有效緩解重點區域停車供需矛盾,實現停車規范有序。 |
問題答復: | 盧樹輝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開放、共享全區停車信息”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開放、共享停車的發展趨勢和前景 近年來我區經濟快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不斷上升,引發的停車需求急劇增加,交通擁堵和停車難等問題日益突出,提案建議開放和共享停車位信息,構建公共停車信息平臺,能緩解因停車信息不互通、不對稱帶來的擁堵問題,可以切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據了解,新的《廣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稱《新規》)在立法四十九條規定:“鼓勵專用停車場對外開放、錯時共享停車”,廣州是首個擬立法鼓勵共享停車位的城市,開放、共享停車信息是實現共享停車的前提,該提案建議符合未來發展趨勢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二、開放、共享停車的當前現狀和背景 為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我局一直遵循“鼓勵、規范、引導、共享”原則,加強和跟進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密切關注共享停車的起步和發展。共享停車與共享單車、網約車有相似性,都是一種網絡經濟的模式,發展勢頭迅猛,共享停車要向社會開放、共享信息,需調動與停車位有關各方單位的積極性共同參與。由于2014年5月1日實施的《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將停車場排除在道路運輸服務業之外,不再實施許可管理,因此《廣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對停車場實施許可管理的上位法依據已不存在,現時對于經營性停車場業戶無需到交通部門辦理許可或備案手續,只需要前往工商、稅務、發改部門辦理相關登記,廣州市停車場行業管理系統信息已經在2015年暫停使用,因此交通部門暫時無法掌握轄區經營性停車場具體情況,難以調動與停車位有關各方單位共同參與的積極性,需等待《新規》頒布實施對停車場法律備案。 三、開放、共享停車的制約因素和影響 開放、共享停車是一個囊括規劃、建設、管理和技術等層面的系統工程,目的是要針對交通擁堵狀況達到停車場供需動態平衡。目前,我區發展開放、共享停車除立法層面外仍有不少制約因素:一是需要有效解決停車場配建標準與停車需求間的矛盾;二是大部分產權和物管不一致,需協調停車場產權劃分與管理責任;三是涉及政府、金融等相關部門需要確保安全性、密閉性和保密性;四是設有門禁的停車場實現對外共享的難度較大;五是停車場信息化程度不一致使得共享覆蓋面十分有限。 四、開放、共享停車的具體措施和方案 據了解,《新規》預計今年末明年初出臺,新規從立法層面明確了開放、共享停車及智能化管理具體內容,根據立法要求和我區實際,提出建議和方案如下: (一)配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市統一的停車綜合管理系統。我區停車場信息動態管理將納入市統一管理,按市要求實時公布經營性停車場的分布位置、使用狀況、泊位數量、收費標準等信息數據向社會公開,并與發展改革、公安、國土、規劃、建設和城管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共享管理信息。 (二)建議由相關職能部門建設我區停車信息誘導系統,并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將我區停車信息誘導系統納入全市統一的停車綜合管理子系統后,我局將組織、督促全區停車場經營者按照統一的技術規范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實時、直接上傳相關停車數據,做好開放、共享停車平臺的基礎數據備案工作。 (三)合理規劃和建設我區停車場,將停車場信息化建設提前納入規劃當中。建議區國規局和住建局按照停車場規劃和建設的原則,未來規劃、建設專用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道路泊位為補充,不斷加強交通樞紐、醫院、旅游景區、大中型商貿場所和其他公共活動場所的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完善信息化管理。 (四)落實“鼓勵專用停車場對外開放、錯時共享停車”具體要求,鼓勵我區住宅停車場在滿足本住宅區居民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鼓勵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有條件的單位將自用停車場錯時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區內商業、公共類停車場接入區停車信息誘導系統,實現空余泊位信息的實時發布與查詢功能。 (五)鼓勵社會資本搭建共享停車平臺。開放、共享停車的發展趨勢是實現“共享停車”,從當前網約車、共享單車發展經驗來看,與其政府獨導不如充分發揮市場調配功能,鼓勵類似我區民生卡APP智能停車資源共享平臺等建設發展,在政府搭建了公共數據平臺基礎上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共享停車平臺,實行優勝劣汰,達到供需資源合理配置。同時,不斷完善共享停車制度建設,為實現“共享停車”的市場化發展進行“護航”。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開放、共享全區停車信息”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