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 理由: 隨著城市化快速推進,以及市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方式改變,催生出如嬰兒泳館、幼兒早教、學生托管、月子中心、養生館等新興服務行業。這些新行業的產生,不但促進了市場繁榮,還滿足了群眾個性化服務的需求,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新動力。但這些新行業的監管存在一定的空白和漏洞,易引發安全事故,亟需政府強化監督管理。其存在問題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一、監管存在“真空”狀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大多數行業申辦無需前置審批,就可以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相當部分經營者往往只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而不再辦理行業許可,或者采用“擦邊球”的方法經營。如做學生托管的,以教育服務咨詢登記,因屬于服務類,就不用教育部門審批;月子中心,就以母嬰照護服務名義辦理登記,等等。因此,這類的新興行業,審批、監管主體脫節,監管主體責任不明確,難以開展有效的監管。而且由于屬地政府不是審批部門,對這些新行業的準入條件、質量標準、安全規范等難以掌握,也難于對這些行業實行常態化監管。 二、行業監管滯后于新興行業發展。國家大力提倡“雙創”,使新產業、新業態快速發展,而商事登記項目往往滯后于新行業的發展。如目前市場快速興起的“月子中心”,目前用“母嬰照護服務”來進行商事登記,“嬰兒游泳館”用“嬰兒用品(洗浴)服務”來登記。類似這類新行業,商事登記找不到對應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和共管部門較為模糊,監管就難以到位。 三、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普遍。部分經營者辦理了工商登記后,便認為是合法經營;也有部分新行業由于準入條件較高,難以取得行業許可。因此,新行業中無證經營、超范圍現象大量存在。 辦法: 上述這些新行業雖然不是高危行業,但如果麻痹疏忽,安全事故就出現在這些“想不到的地方”。因此,政府部門要在堅持對傳統高危行業安全生產常規抓、重點抓的同時,相關執法、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新行業的安全監管,把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 一、明確行業監督主管部門。對商事登記的信息及時傳送到行業主管部門;對涉及多部門共管,或存在責任主體界限不夠清晰的,應確定主管(代管)部門,確保行業監管不留空白。 二、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行業主管部門對新行業負有直接監管責任,應及時掌握商事登記的企業信息,在事后監管方面加強常態化監督;如涉及多部門共管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負起牽頭責任,確保商事登記信息及時有效轉達到共管部門,并定期組織聯合開展監督。 三、制定行業規范促進規范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準入條件,尤其在場地、設施、設備、材料等方面作出明確指引;同時,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制訂行業的行為規范和標準,規范和指導行業的行為,讓行業更好地發展。 四、指導屬地政府開展屬地監管。行業主管部門應密切與屬地鎮街溝通協作,及時向屬地鎮街反饋新行業企業信息,向鎮街提供新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指引,并給予技術、人員等方面支持,共同做好監管工作。 五、構建聯動共管協作機制。建立“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的安全監管體系,主管部門應主動牽頭,定期組織工商、安全、消防、衛生、屬地鎮街等開展聯合行動,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新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
問題答復: | 橋南街政協工作室: 貴單位提出的“關于加強新興行業安全監管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2013年以來,根據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我區全面深入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實施“認繳制”“先照后證”“三證合一”等重大改革措施,遵循便捷高效、規范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以登記審批制度改革為核心,以市場主體登記方式、監管方式改革為抓手,以事中事后監管的強化為支撐,大幅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了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和市場競爭環境,有力促進了我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為適應商事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勢,根據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正在積極轉變市場監管理念,明確監管職責,創新監管方式,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廣東省市場主體許可經營項目監管清單》《廣東省市場主體住所或經營場所許可監管清單》等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出臺,市場監管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各部門市場監管職責得到厘清,推進了市場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一、正確限定無證無照的經營活動范圍,做到“該管的管住,該放的放開”,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更加寬松的制度環境。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明確規定,以下兩類經營活動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二、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厘清市場監管職責。《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廣東省市場主體許可經營項目監管清單》《廣東省市場主體住所或經營場所許可監管清單》等法規,明確規定了工商部門、許可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市場監管職責和協同監管機制,特別是在查處無照無證經營行為方面有了清晰的職責分工。屬于無照經營的,由工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屬于無證經營的,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對負責查處無證經營的部門有明確規定的,由規定的部門查處;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查處。對既無照也無證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無證經營的規定予以查處。 三、工商部門已全面履行“雙告知”職責。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工商部門根據省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告知申請人需要申請審批的經營項目和相應的審批部門,并由申請人書面承諾在取得審批前,不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在辦理登記注冊后,工商部門運用信息化手段,對于經營項目的審批部門明確的,將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及時告知同級相關審批部門;對于經營項目的審批部門不明確或不涉及審批的,將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及時在企業信息共享平臺上發布,相關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可及時查詢,并根據職責做好后續監管工作。 對于貴單位所提提案中反映的嬰兒游泳館、幼兒早教、學生托管、月子中心、養生館等新興服務行業從業單位,在其辦理登記注冊時,工商登記人員已告知其從事需審批經營項目的應取得審批后經營,并要求其簽訂書面承諾書。如果其經營行為涉及到現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范圍,許可部門將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責。我局也將積極向上級反映新興行業出現的安全監管問題,爭取政府出臺各類新興行業的管理政策。2017年8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已經印發了《關于學生課后托管問題的會議紀要》(穗府會紀〔2017〕205號),明確由市教育局牽頭,會市法制辦、發展改革委等單位起草出臺促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課后托管的指導意見。 非常感謝貴單位對我區新興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