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 從今年起,珠江禁漁期由以往每年4月1日至6月1日改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漁期時間延長了兩個月。隨著近年來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海洋資源日漸匱乏,捕撈漁業處于減產減收的困境。禁漁期時間的延長,更加直接對漁民的生計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 石樓鎮有4個純漁業村,因缺乏可發展的土地資源導致村集體經濟非常薄弱,老一輩漁民因年紀較大、學歷低等自身因素導致轉型轉產困難,只能繼續從事捕撈漁業。目前,石樓全鎮漁船總量為821艘,其中海洋漁船721艘,內陸漁船100艘。建議區政府考慮到漁民這一特殊困難團體,盡快研究提高漁民補貼發放標準,從而解決漁民因禁漁期延長所產生的生活問題。 |
問題答復: | 陳燕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禁漁期補貼力度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南海區休(禁)漁期調整情況 根據農業部《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農業部通告〔2017〕3號)和《關于發布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部通告〔2017〕4號)文件精神,2017年起海洋伏季休漁和珠江禁漁時間均作了調整。一是2017年海洋伏季休漁時間較前延長了一個月,由原來:5月16日12時至8月1日12時,調整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二是2017年珠江禁漁時間較前延長了兩個月,由原來:4月1日0時至5月31日24時,調整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二、關于提高休(禁)漁期間補貼問題 根據《廣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廣東省休(禁)漁漁民生產生活補助發放實施方案的通知》(穗海〔2017〕51號)的精神,我區2017年的休(禁)漁補貼標準是禁漁漁業船員每人每年補助不低于2200元,該標準由省、市確定,并且已經比2016年的禁漁補助1100元增加一倍。番禺區政府根據市區分擔比例承擔60%的資金。 目前,我區各鎮、街正在開展2017年休(禁)漁漁民生產生活補助申請工作,全區符合申報條件的休漁漁船829艘、1860人、補助資金390.6萬元;珠江禁漁188艘、350人、77萬元(合計資金共467.6萬元)。根據省、市文件的要求,補助資金按市、區4:6承擔,我區財政承擔280.56萬元。 此外,由于休(禁)漁期延長,休漁漁業船員補助標準由原來0.15萬元/人/年提高為0.21萬元/人/年;禁漁漁業船員補助標準由原來0.11萬元/人/年提高為0.22萬元/人/年。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漁業漁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