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內容: | 新造鎮新化快速路項目留用地選址位于新造鎮思賢村,項目征地面積為191.891畝土地,其中涉及拆遷安置戶41戶。該項目于2008年在思賢村開展征地工作,2011年拆遷動工,期間由項目單位向被拆遷村民支付1500元/戶/月的臨時安置費。為避免二次拆遷,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同意采用置換方式解決安置問題,并與區土地開發中心、新化快速路有限公司、新造鎮人民政府協商訂立了四方協議——《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新化快速路項目拆遷安置用地收儲和留用地的補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但因置換的新造新城項目開發模式問題,遲遲未能簽訂《協議》。經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多次向有關部門協商后,2016年9月底區土地開發中心、新造鎮政府、新化快速路項目有限公司把《協議》交給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簽名蓋章。但當該村將已簽訂好的《協議》上交給其他三方單位簽名蓋章后,該村至今尚未回收有四方簽訂好的《協議》,且多次追問新造鎮政府。新造鎮政府回復稱只剩下新化快速項目有限公司沒有簽訂《協議》,區土地開發中心正加緊協調。 近期,被拆遷村民又多次反映思賢村新化項目房屋拆遷至今已有6年多,但仍未被妥善安置,且從2016年7月起,再也沒有收到區土地開發中心和新化快速項目有限公司支付的臨時安置費,經多次向新造鎮政府反映,最終由新造鎮政府先墊資費用,向該村支付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的臨時安置費。據了解,此前也時有發生區土地開發中心支付不及時的情況,加上遲遲未能簽訂協議明確安置問題,已造成村民對政府不信任,居住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致使村民意見較大,存在不穩定因素。同時,鑒于現時物價不斷上漲導致1500元/戶/月的臨時安置費標準已難以支付房租。目前我區其他拆遷項目已提升拆遷戶臨時搬遷費標準,如再按照原標準支付,村民將難以維持,需要自身墊資且相對于其他地區和項目來說也有失公允。 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恢復村民對政府的信任,平息民怨,避免釀成重大維穩事件,現提出以下兩點建議:一是懇請區政府和區土地開發中心加緊協調新化快速路項目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及時將簽訂好的《協議》交給思賢村,并按協議內容執行。二是協調區土地開發中心與新化快速路項目有限公司盡快支付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的臨時安置費用,按時支付余下的臨時安置費用,并根據現時的物價指數合理提高思賢村新化項目拆遷戶臨時安置費,切實保障被拆遷村民的合法權益。 |
| 問題答復: | 陳秀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解決新化快速路項目拆遷安置思賢村遺留問題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關于簽訂《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新化快速路項目拆遷安置用地收儲和留用地的補償協議》(下文簡稱“協議”)的問題。我中心已于2016年10月將該協議送新化快速路公司,請其簽章。2017年6月13日,我中心致函給新化快速路公司并催促其加快簽訂協議。經我中心多次協調,該司已同意簽訂協議,現正在辦理協議的簽章程序。 二、關于支付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的臨時安置補償費的問題。我中心已于2016年5月向新化快速路公司申請支付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經向該司了解,該司已同意申請,并爭取8月30日前支付給我中心。屆時我中心將款項支付給新造鎮,再由新造鎮支付給安置戶。東西莊村安置區已符合移交條件,我中心已要求新造鎮盡快組織辦理安置區移交手續。 三、關于提高臨時安置補償費的問題。區政府已對此問題召開了專題會議,明確解決方案。根據區政府工作安排,我中心已于6月30日將《關于提高新化快速項目臨時安費補助費的請示》上報區政府審批。8月1日,該方案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我中心會按照會議紀要精神,爭取9月底前將有關款項支付給新造鎮,由新造鎮支付給安置戶。 對于上述問題,我中心會繼續密切跟進。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征地拆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