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 | 一、基本情況 沙灣鎮龍岐村是番禺區從92年起最早的全征用地村,為支持番禺區的城鎮建設發展需要,于92年間由原番禺市國土局以每畝1.2萬元一次性全征龍岐村1945.418畝土地,于2001年退回20畝,實征用地為1925.418畝。又分別于2002年“西環路”擴建以每畝9.313萬元征用106.189畝;于2003年“福德路”建設以每畝5.5萬元征用11.667畝;于2007年“市橋河南堤路”建設以每平方600元(每畝40萬元)征用5465.1平方米(8.1977畝);“大涌路”建設以每畝41萬元征用29.3148畝;“青新路”建設以每畝41萬元征用15.3351畝。自92年龍岐村被全征用地后,從2003年起由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征用龍岐村的市政道路用地均按市場評估價計算征地補償款,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并按征地數量的15%比率給予核定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現在,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又要對“中華大道”建設進行征地1743.3平方米,因龍岐村屬于“全征村”,基村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標準參照番府辦函【2014】371號文以1000元/㎡執行,但不給予核實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這樣嚴重制約了龍岐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建議 龍岐村為番禺區的城鎮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懇請征地單位能結合龍岐村的實際情況,一如既往支付龍岐村的經濟可持續發展,對“中華大道”建設征地,既能按番府辦函【2014】371號文要求的征地單價執行,又能按征用農村集體土地規定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指標。上述建設懇請區政府能給予協助解決,以保證“中華大道”建設工作的推進。 |
問題答復: | 何潤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沙灣鎮龍岐村對“中華大道”建設征地問題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收悉,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核查,中華大道(龍岐路至光明南路)工程的建設由區基建辦負責實施,該工程需征用龍岐村約1700平方米集體用地。根據穗番國房函〔2017〕250號文件,番禺區沙灣鎮龍岐村屬全征土地的村。按現行做法,該項目征地補償可以按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執行:一、村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標準參照《對區國土房管分局關于提高我區留用地貨幣補償標準請示的批復》(番府辦函[2014]371號)以1000元/㎡執行,視作已解決留用地問題,不再給予核定留用地指標。二、根據《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完善我區土地征收補償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番府〔2016〕67號),按集體農用地標準補償執行,可按規定核定留用地指標。但龍岐村對上述兩種補償方式均不滿意。我中心于2017年8月2日組織區國土規劃局、區基建辦、沙灣鎮政府和龍岐村召開了協調會,職能部門向龍岐村講解了我區現時征收土地的相關政策。鑒于龍岐村提出的問題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經會議商議由區基建辦和沙灣鎮共同請示區政府將龍岐村對中華大道建設的征地問題作為個案解決,屆時以區政府批復為準對龍岐村進行補償。 非常感謝您對我區土地開發征收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