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沙頭街轄區各村停車難問題的建議》(第26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沙頭街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9月23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沙頭街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汽車保有數量增長迅猛,我區部分區域的停車難問題益加突出。部分區域在最初設計規劃時沒有充分考慮停車場的配建,但隨著機動車保有量及流通車輛數量的快速增加,必然引致公共停車位不足,代表提出的關于解決沙頭街轄區各村停車難問題的建議具有積極意義。 二、我區規劃部門一直以來十分重視停車設施規劃工作,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類、公共建筑類、工業建筑類等建設項目進行規劃審批時,均按照廣州市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管理規定辦理。經核查,我區沙頭街欖山村及南雙玉村已編制村莊規劃,沙頭街大羅村、橫江村、沙頭村、汀根村、小羅村、小平村已編制村莊整治規劃,上述村莊均在村內按村莊規劃的要求配置停車場用地。 三、為緩解我區“停車難問題”,《番禺區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報建審批流程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19年7月4日印發實施。《指引》明確了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建設條件和審定程序,由各鎮街牽頭開展轄內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項工作;《廣州市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安裝辦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9年8月28日印發實施。《辦法》規定利用村集體用地安裝、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應該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由村委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受其委托的市場主體作為申報人。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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