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區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7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高志卿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出臺農村自住房建設政策,讓村民早日住上新房的建議》(第74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協調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9月21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農民建房工作
我區于2014年完成了村莊規劃編制及審批(含草河村),為我區農民建房提供了規劃依據。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村莊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穗府辦〔2015〕20號)及《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我區于2016年5月出臺了《番禺區村民住宅建設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工作指引(試行)》,全面啟動農民建房《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2017年8月15日,市政府辦公廳公布實施《廣州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辦法》(穗府辦規〔2017〕11號),2019年6月24日番禺區政府公布實施《番禺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細則》(番府規〔2019〕6號)等規范性文件,為我區農民建房提供有力支持,明確了申請條件、申報資料、辦理流程、審批時間和審批依據。自2019年11月21日起,承諾將村民個人建房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辦理時間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至12個工作日內完成。
2016年至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每年均組織鎮街及村集體工作人員進行農民建房規劃報批業務培訓,各鎮街已掌握《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流程。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區已核發1199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經查,草河村有3宗農民申報《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其中2宗符合核發條件,1宗因改變用地界線、建房用地超出土地權屬文件核定的用地界線未獲批準。
二、關于全區新增村民住宅用地報批情況
目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已受理市石聯圍達標加固工程清流村安置區(二期)、廣珠城際軌道交通工程項目都那村安置區、番禺區石碁鎮海傍村500千伏廣南線拆遷安置區、番禺區石樓鎮官橋村30處村民住宅用地等多個項目新增村民住宅用地報批,按《廣州市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報批實施細則》(穗國土規劃規字〔2018〕7號)的要求,以村集體名義辦理相關用地報批手續后辦理村民個人非公寓式住宅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其中清流村安置區(二期)已完成用地審批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不動產權證,都那村安置區已完成用地報批,海傍村拆遷安置區、官橋村30處村民住宅用地項目已取得規劃意見。至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尚未收到草河村申辦新增宅基地用地手續的申請。
三、關于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有關規定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農農規〔2020〕3號)第二點第(二)項“規范村集體審核”中,明確“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申請后,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并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因此,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應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將表決結果公示。
目前,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正根據上級機構改革有關精神,切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工作,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制度建設,逐步優化《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審批流程。
感謝您對我區農民建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農業農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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