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衛生健康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83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趙自更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政府主導推動區二級以上醫院建立醫務社工和心理服務工作體系的建議》(第83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進行認真研究辦理,經綜合有關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的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根據其他醫院的實踐,醫務社工可以提供服務:(一)協助患者和家屬利用醫院服務并提供咨詢,評估患者社會及心理狀況并及時干預,協助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二)參與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配合醫務人員對患者診療提出建議,配合開展雙向轉診。(三)在醫患關系的敏感節點,實行醫務社工適當介入,緩和醫患關系,更好保護醫務人員利益。(四)整合社區資源,跟隨家庭醫生等醫護人員開展基于社區和家庭實施上門服務的輔助工作。(五)對醫務人員進行心理疏導與支持,減輕其心理壓力等。因此醫務社工有助于提高醫院服務水平,和諧醫患關系。
國家衛生健康委在《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提出,醫療機構設立醫務社工崗位,負責協助開展醫患溝通,提供診療、生活、法務、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務,有條件的三級醫院可以設立醫務社工部門,配備專職醫務社工,開通患者服務呼叫中心,統籌協調解決患者相關需求。2012年國家衛生部頒布的《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醫院應當逐步健全相關機制,鼓勵和吸納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熟悉醫學、法律專門知識的人員或第三方參與醫院投訴接待與處理工作。
由于醫務社工是醫院服務的新形式,在人員編制和財政保障上還沒有具體明確。為推進此項工作,我區擬按計劃分步落實。先在區屬三級醫院設立醫務社工崗位,采取向社會購買服務方式實現,在此基礎上探索醫務社工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今年,區中心醫院和何賢紀念醫院已在嘗試。下一步,結合醫保醫聯體建設,擬覆蓋全區公立醫療機構并逐步完善機制,發揮作用。同時,爭取政策支持,將醫務社工納入醫院醫務人員崗位系列。
關于在我區建立心理服務工作體系的建議,鑒于我區目前符合資質的心理咨詢專業人員的力量有限,全面鋪開該項工作尚需時日,我局計劃通過與符合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合作,并發動志愿者、動員醫務人員積極參加心理咨詢上崗培訓,擴大符合資質的人員數量,滿足工作實施的需求。另外,區第三人民醫院為駐點醫務社工和心理社工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以上是我區在“關于政府主導推動區二級以上醫院建立醫務社工和心理服務工作體系的建議”種種舉措,我們會根據工作推進的情況定期向您反映,感謝您對我區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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