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92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陳永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農村停車場建設的建議》(第92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你們在8月31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隨著近年來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很多家庭都以小汽車為代步出行方式,農村道路由于其本身基礎條件較差,相應配套設施不完善,停車難問題日益嚴重。加快農村停車場建設,規范農村停車,有助于消除隨意停車造成的安全隱患。
二、為了解我區農村停車情況,2020年上半年我局組織各鎮街對轄區內農村(含城中村)停車需求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查。經初步梳理發現,我區16 個鎮街總共有145條村存在停車難情況,約占總數的77.5%。現狀停車難問題主要在停車位缺乏,部分村內沒有空余場地建設停車場,部分村沒有正式的停車場用地。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我市范圍內的停車場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條例主要工作。我局將我區農村停車難問題,以及調整用地政策,增加停車場用地供給,充分利用村內閑置地改造成停車場等建議上報至市交通運輸局,積極爭取市有關部門支持。
三、按照國家、省、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區發展改革局和廣州市社會科學院已牽頭完成《廣州市番禺區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的編制,并已于2020年5月8日由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印發實施。該規劃中特別提出“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及“促進城鄉融合發展”,鼓勵農村停車場建設工作。一是在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方面,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實施“農業+旅游”戰略行動,完善旅游標識標牌、旅游廁所、停車場、游客咨詢中心等鄉村旅游“八小工程”;二是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方面,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機制,保障旅游用地需求,在新增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支持重點旅游項目、特色小鎮、特色旅游文化村利用荒山、荒地、荒灘和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建設旅游問詢中心、生態停車場、旅游廁所等旅游基礎配套設施,提高配建指標。
另外,自2006年底開始,區農業農村局每年投入3000萬元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先后在“村內道路硬底化、內街巷道路的整治、村內排污系統暗渠化、街巷路燈建設、村內環境綠化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六大方面投入近4億元實施了800余個項目建設,完善了村內公共生產、生活設施,提高了村民居住幸福度。
四、關于農村停車場規劃的相關問題。我區在2013年組織了各鎮街編制村莊規劃或村莊整治規劃(2013-2020)。該輪村莊規劃對規劃范圍內的現狀(含用地現狀、建筑現狀和配套設施現狀)進行分析,部分村莊規劃已落實修改停車場設施。
根據《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指標規定〉的通知》(穗國土規劃字〔2018〕6號)的規定,凡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類建設項目或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總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非住宅類建設項目,應按規定進行配建或增建停車場(庫)。為此,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在核發建設項目的規劃條件時已注明按《廣州市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指標規定》執行。
五、關于農村停車場用地指標問題。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設項目涉及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或使用未利用地的,需落實用地計劃指標。用地計劃指標按年度管理,建設項目在用地報批材料組織完善并逐級上報市審查同意后再報省核扣,不作預留和跨年度使用。上級部門已出臺政策支持農村事業的發展。根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若干規劃用地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穗規劃資源字〔2019〕70號)的規定,市在每年土地利用計劃中專項安排不少于100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鄉村振興項目,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給具體項目使用。
為此涉及農村停車場的用地指標問題,利用現有政策,多渠道解決落實:一是結合舊村改造,充分挖掘土地潛能,利用村內存量建設土地,依法依規建設,減少新增建設用地,避免受用地指標的影響;二是留用地和拆遷安置區的開發建設按規定落實停車場(庫)的配建要求,特別是由省解決用地計劃指標的留用地和拆遷安置區;三是對確需使用新增建設用的農村停車場建設項目,由鎮街統籌各村按市的工作安排,每年初對符合“兩規”且具備報批條件的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鄉村振興項目),經農業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完善用地材料組卷,積極申請使用鄉村振興項目用地計劃指標。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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