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區十七屆人大七次會議第4號建議的答復
禤紅葵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番禺區垃圾分類工作的建議》(第4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4月14日進行了電話溝通,6月4日進行了座談。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番禺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垃圾分類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領導掛點督辦制度、末位約談制度,形成了領導帶頭、全區聯動的工作態勢,實現了生活垃圾量連續四年“零增長”和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標。一是黨建統領,聯動推進。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推動工作落實,連續四年把垃圾分類列入區十件民生實事。各鎮(街)、村(居)、職能部門層層動員、壓實責任,建立了基層黨組織、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志愿者“五位一體”聯動機制,形成了堅強的組織保障。二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組織黨員干部、志愿者開展社區入戶宣傳,舉辦“全民行動日”、“小手拉大手”等特色活動,打造新時尚無廢校園,組織學生參加垃圾分類社會實踐,培養學生愛護環境、珍惜資源的意識,爭做垃圾分類小宣傳員、小監督員、小分類員、小環保員。累計開展主題活動800多場,派發資料45萬多份,滾動播放標語80多萬次,約3.2萬名在職黨員報到參加垃圾分類活動。區融媒體刊登宣傳稿件800多條、播放公益廣告1400多次;《南方日報》和《廣州日報》等省市媒體多次報道我區工作特色。三是城鄉聯動,示范引領。在城區,以居民小區為主體,大力開展小區逐個達標和垃圾分類星級投放點創建活動,提升硬件設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小區垃圾分類管理水平。在農村,堅持“一村一特色”,打造了14條市級示范村和16條區級樣板村,形成了定時定點上門收集、村巷撤桶并點居民自投、廚余垃圾不出村等多樣特色亮點。村民垃圾分類知曉率98%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率達43.62%、資源化利用率達100%。四是檢查執法,合力共管。采取鎮(街)交叉互檢、第三方檢查、暗訪檢查、視頻監管督導的方式,結合守點執法、巡查執法和視頻監控取證執法,落實區政府垃圾分類執法工作要求,形成垃圾分類高壓態勢。
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時,我們充分認識到當前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禤紅葵代表指出的問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針對禤紅葵代表提出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關于在投放點選址方面適當放寬要求的建議
根據《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工作指引》《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設置指引》,投放點的設置應遵循因地、靈活掌握、自主調整的基本原則,選址要綜合考慮投放、督導、清運、環境感觀、供水供電和污水排放等各方面因素,垃圾分類投放點設置做到既符合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要求,功能布局合理,又位置適宜,人流物流暢通,投放方便,清運便捷,維護管理簡單。定時投放點按300-500戶設有一個,在指定的時段為大部分群眾服務,誤時投放點按需設置,服務定時開放時段無法投放垃圾的居民。因此,各小區在分類投放點選址時候首先要根據實際需求進行。目前我區已建成1893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大部分點位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居民基本已接受了垃圾分類投放點設置和廚余垃圾投放模式,但不排除個別點位在設置時存在考慮不周到的問題,出現服務不到位的情況。
為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走深走實,補齊短板,根據廣州市的工作部署,我區開展垃圾分類問題“回頭看”專項行動,以鎮(街)、社區、小區為單位,對所有生活垃圾投放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建立投放點基礎信息臺帳,對投放點配置不足、選址不合理、影響生活環境的,按照社區垃圾分類“十二步工作法”,認真聽取居民意見,重新優化點位布局,提高建設標準,建成群眾滿意的投放點。目前這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預計6月底可以完成。
二、關于分類投放點的建設要求不宜過于死板的建議
根據《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設置指引》,投放點的建設必須具備供水供電和污水排放設施,配套良好的照明設備。地面應硬底化,宜鋪設防滑磚,并應配置排水設施;應設置遮雨棚以保證居民投放垃圾時不受雨水影響,需配套洗手設備,設置洗手臺、水龍頭,配備洗手液。必須設置公示牌,內容包括:開放時間、分類標識,并設置分類投放指引,圖文并茂,印刷清晰,通俗易懂。對于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園區(如單體樓等),不排除采取另行選址或者多個單體樓共用一個投放點的方式進行建設。但上門收運的方式不符合廣州市“家里分好類、定時拎下樓、定點精準投”垃圾分類的基本原則。
三、關于在制定新的工作方案、評分細則、標準時,盡可能參考既有的、類似的資料、做法
我區的垃圾分類工作是按照廣州市垃圾分類部署推進實施的。今后,我們在制定新的工作方案、評分細則、標準時,將盡可能參考既有的、類似的資料、做法,同時也要將工作做細做實,制定工作指引,組織工作培訓,完善工作數據,盡量減少基層工作者的案頭工作。
感謝您對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