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會議第8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曾嘉雄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優化市政道路管道工程建設規劃與管理的建議》(第86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經綜合區公安分局、區水務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番禺供電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科學制定道路施工占道開挖申請備案方案,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的建議
我局已印發番禺區道路占用挖掘計劃編制工作方案,根據該工作方案,開展番禺區年度道路占用挖掘計劃申報和編制工作,計劃申報范圍為上一年3月1日至下一年2月28日期間需占用挖掘道路(城市道路、地方公路)的項目。根據番禺區道路占用挖掘計劃編制工作方案,未納入道路占用挖掘計劃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予審批道路占用挖掘。從計劃上對占道施工從嚴管理,合理有序審批涉占道施工項目,最大限度控制同一路段“重復開挖”,最大可能減少“開挖無序、隨意施工”的現象。切實保障群眾出行需求,還路于民。
目前,我局每月初召集審批管理科、工程質量管理科、區道路工程質量管理和造價站、地方公路管理總站等相關單位(科室)召開路政管理例會,就路政管理問題集中分析解決,除地方公路管理總站每天例行巡查外,每月分上下半月組織兩次占道施工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施工范圍占道圍蔽、按施工期限推進施工,避免超面積圍蔽、長時間圍蔽施工,嚴格監督工期進度,督促施工單位做好交通疏導、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在對占道挖掘施工項目的審批過程中,申請單位事前必須取得交警部門書面意見,針對臨時圍蔽、能夠及時撤場還路于民的施工項目,要求施工單位避開早晚高峰期作業,保障早晚高峰期間車輛通行。對于影響大、工期長的施工,嚴格要求施工單位及其業主單位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媒體進行宣傳。在規范施工圍蔽工作方面,一是堅持科學規范管理,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盡最大可能減少對交通的影響;二是建立巡查機制,對施工點持續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施工單位整改;三是督促施工單位聘請交通疏導員配合交警部門,加強對大型施工路段的交通疏導,減少擁堵隱患。
二、關于收取適量施工保證金,確保修復有質有量,還市民出行安全順暢管理有序的道路的建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精神,取消各項建設工程類保證金,所以在對占道施工工程審批的過程中我局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證金。占道施工工程審批過程中我局嚴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辦法》審核工程道路修復方案,在工程竣工后,我局組織區地方公路管理總站和區道路工程質量和造價管理站及第三方道路質量檢測單位對道路修復質量進行驗收,若不合格,將發告知函到建設單位并抄送區城市運行指揮中心,要求建設單位通知施工單位按要求作出整改,通過驗收后方可開發交通,還市民出行安全順暢管理有序的道路。
感謝您對我區道路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