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沙灣街道辦事處關于區十七屆人大七次會議第9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林展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增設沙灣街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建議》(第94號)建議收悉。我街高度重視,積極聯系區民政局進行認真研究,并與您在4月26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區民政局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設立社區居委會的條件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意見》(穗辦〔2012〕14號)“社區規模一般為2000戶常住人口(含戶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外來人口)”的要求及《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中“居委管理中心300㎡(包括社區居委會200㎡和社區議事廳100㎡)”的規定,申請設立社區居委會的居住區常住人口規模需達到2000戶以上,且具備300㎡以上的居委管理中心。
二、申請設立社區居委會的流程
符合設立社區居委會的居住區,可由鎮(街)根據實際情況向區政府申請設立社區居委會,具體流程如下:
(一)鎮(街)向區政府遞交正式請示及相關材料,請示內容及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居委會現狀、區域圖及劃分情況、人口數據信息、分設原因、分設詳情、分設后居委會人員配備計劃、分設后公建配套設施情況等;
(二)區政府把請示情況轉發到區民政局等各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議;
(三)區政府綜合有關建議,形成批復,明確是否同意設立社區居委會。
三、關于金沙灣社區的分設
我街根據您提出的建議,對金沙灣社區的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完成后將提請街黨工委、街辦事處審議,審議通過后將正式向區政府提出申請。
感謝您對我區增設沙灣街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沙灣街道辦事處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