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2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劉國武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場所)及充電配套設施的建議》(第12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公安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2月25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區公安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完善相關政策,盡快研究并出臺符合我區現狀的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充電場所的建設指引的建議
今年以來,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先后召開區物業管理協會會長單位座談會,聽取物業公司意見,研討推廣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召開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專題研究,協調解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問題,著力規范室外集中充電點同步配置停車棚,提升設施運作安全效能。先后制定《番禺區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車充電設施建設指引》《番禺區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實施主體、安裝流程和后續管理等規范化建設路徑,理順政府、企業、業主的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我局牽頭制定專項方案,開展專項部署,督促推進我區電動自行車安全充電設施試點建設,積極解決充電設施建設場地協調難、加建審批難、集中充電難等問題。經初步統計,我區現已有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含物業小區、工業園區、創意園、大型綜合體、村居和出租屋等)約700處,充電端口約12000個。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市即將下發《廣州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根據市領導要求,下一步擬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按《方案》確定的11類場所分工牽頭推進,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技術指引等。
二、關于落實相關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充電場所的建設改造與分類管理的建議
一是針對擬建、在建的住宅小區、住宅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等建設項目,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將按照規定指導督促建設單位設置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配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區相關部門將加強協調聯動,建立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臺賬,加強信息互通,開展聯動檢查,督促物業公司加強充電設施后續管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二是針對既有建筑場所產權人或使用人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或者改造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區消防救援大隊將加強監督管理,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禁止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集中充電場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并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停放點(場所)及充電配套設施工作。區相關部門將根據《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推動鎮(街)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職責,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建設或者改造工作。
三是針對無法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場所,物管或相關管理人員須加強對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區、鎮(街)、居委三級聯動,加強檢查并督促物業公司限期整改,通過增劃電動自行車停車位,新建集中充電點位、充電端口,安裝電梯監控系統,引導業主的電動自行車“不上樓”。區相關職能部門依職能指導鎮(街)開展專項排查,對本轄區、本行業的電動自動車進行全面摸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管理臺賬。有關鎮(街)和部門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加大電動自行車的監管力度,通過隨機抽查、執法檢查、聯合督導等方式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檢查電動車違規入樓入戶停放充電、占用疏散及救援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據統計,自電動自行車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4648人次,檢查相關場所2368個次,發現隱患1971項,立案30余宗。
三、關于加強經費保障,在政府財務支出預算中增加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專項經費,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建設的建議
針對經費保障,區財政局將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根據職能部門申請,結合我區財力情況,在財政事權范圍內盡量保障相關資金需求。
感謝您對我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應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