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蘇曉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文明養犬管理的建議》(第27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研究辦理,并與您在2021年12月28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綜合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免疫預防
自2009年開始,區政府每年均安排狂犬病免疫經費用于購買狂犬疫苗,免費向各鎮(街)畜牧獸醫部門和轄區的動物診療機構提供。區農業農村局采取春季集中防疫為主和日常定點免疫為輔的犬類狂犬病防疫模式,根據各鎮(街)犬只分布情況及狂犬病疫苗免費注射服務需求,指導基層畜牧獸醫部門提供分區分片集中定點疫苗注射服務,方便群眾攜帶犬只就近注射。對免疫后的犬只,按要求建立犬免疫檔案、發放免疫證明。
近年來我區犬只免疫數量逐年上升,應免率保持在高位。2019年免疫犬只20603頭,2020年免疫犬只24975頭,2021年截至12月25日已免疫犬只23375頭,三年來累計共免疫犬只68953頭,應免率達到95%以上。
二、養犬專項經費
區財政每年安排區公安分局養犬管理專項經費,2020年、2021年分別安排111萬元、232.5萬元。各鎮(街)養犬管理工作所需經費,建議由屬地鎮(街)負責落實。
三、成立專門機構,逐步規范和完善養犬管理機制
自《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施行以來,我區政府成立年養犬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區領導任組長,區委宣傳部、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教育局各1名領導和各鎮(街)1名分管居委會(村委會)的領導為小組成員,負責養犬管理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各單位指定1名聯絡員,負責及時收集和報送本單位工作情況。
四、嚴格執法,查處違規養犬行為
我單位依照《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及《廣州市公安局關于印發養犬執法工作問答的通知》等工作文件嚴格執法,并制定《番禺區公安分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區派出所養犬管理考評工作的通知》《番禺區公安機關2021年不文明養犬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明確各單位目標、任務,嚴格執行《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各項規定,以治安一體化平臺涉犬舉報警情為工作導向,分類處置,全面加強養犬登記(續期)、文明養犬宣傳,強化執法整治不文明養犬行為,依托涉犬警情分析研判及“12345”熱線投訴問題,各公安派出所100%依法處置犬傷人、依法處置犬傷人、遛犬不牽繩等警情,對該處罰的處罰,該暫扣、沒收犬只等堅決落實,不得以調解等方式代替處罰;對工作中發現的養犬不登記(不續期)、飼養危險犬、一戶多養犬及遛犬不牽犬繩等違法違規養犬行為依法處理。派出所結合日常勤務工作,建立日常巡查機制。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違法、不文明養犬行為,由屬地派出所進行教育、警告和處罰,在強化日常管理的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區域專項整治。
2021年,全區養犬登記申請22441宗、養犬續期16792宗,區公安分局組織開展全區養犬專項整治行動6次,行政處罰18宗(去年同期9宗,上升100%),責令改正1674宗(去年同期271宗,上升517.71%),警告293宗(去年同期87宗,上升236.78%),扣押犬只259只(去年同期186只,上升39.24%),促使養犬行為逐步規范,大力營造社區文明養犬的良好氛圍。
五、計劃組建養犬工作聯席會議
廣州市公安局為進一步強化我市的養犬管理工作,形成多部門聯動治理的格局,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于2021年12月份起草了《關于成立養犬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的通知》并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該項工作正在進行中。
六、加強市場監督管理
區市場監管局將依據自身職責,認真落實犬只經營市場主體活動的監督管理。一是規范有照經營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照經營行為;二是結合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宣傳相關文明養犬政策,引導經營市場主體誠信文明經營;三是加大部門協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進一步規范經營秩序。
七、調動各物業小區積極參與
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嚴格管理區內養犬,犬齡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申請養犬登記”的規定,養犬登記是養犬人而非物業服務企業的法定義務。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通過物業例會、微信群發布通知、現場檢查等方式推進養犬登記工作落實。
感謝您對我區養犬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