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29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吳桂香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出臺農村自住房建設政策,讓村民早日住上新房的建議》(第29號)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職能部門認真研究辦理,并于2022年2月22日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橋南街、草河村委會與您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村民建房關系到村民安居樂業和農村社會穩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區兩級政府一直致力于解決農民建房難的問題
2014年,我區完成了村莊規劃編制及審批(含草河村),為我區村莊建設(含村民建房)提供了規劃依據。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村莊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及《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制定《番禺區村民住宅建設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番禺工作指引》),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于2016年5月9日頒布實施,全面啟動了我區村民個人建房《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2017年8月15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實施的《廣州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辦法》(穗府規辦〔2017〕11號)以及2019年6月24日番禺區政府公布實施的《番禺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細則》(番府規〔2019〕6 號)等規范性文件,為我區村民建房提供有力的支持,明確了申請條件、申報資料、辦理流程、審批時間和審批依據。
2017年10月,原市國規委已委托番禺區各鎮(街)負責核發轄區內已審批村莊規劃范圍內村民個人非公寓式住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2018年至2021年每年分別核發230、466、539、592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全區各鎮(街)村民建房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數量逐年遞增、辦理順暢。草河村有2宗村民住宅申報《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其中1宗符合要求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另一宗因改變用地界線,建房用地超出了土地權屬文件核定的用地界線未獲批準。
2021年7月區農業農村局印發了《廣州市番禺區農業農村局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番農函〔2021〕40號,下簡稱《通知》),明確對于住房困難問題突出、用地建房需求迫切的農村村民,各鎮(街)可按照上級政策文件及本通知具體要求,試點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通過細化宅基地審批操作、開工查驗、竣工驗收等具體流程,逐步建立健全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制度,各鎮(街)可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積極探索宅基地審批試點工作。目前,我區部分鎮(街)已按照《通知》精神啟動試點工作。
《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均由各鎮(街)負責審批,村民可按要求組織資料向村委會、鎮(街)逐級申報。
二、關于議案中反映的村民建房的情況
您所反映的有待申請報建房屋約60戶,涉及原址重建、擴建、新增用地、河涌管理影響等情況,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村民建房辦理《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渠道都是暢通的,目前影響草河村村民建房的主要問題集中在河涌管理控制上,屬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報建,申請建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依法審批。根據座談會上區水務部門意見,請草河村委會將草河村現狀村莊建設情況和村民建房受河涌管理政策影響情況報區水務局,由區水務局請示上級研究。
三、進一步簡化村民個人建房辦理手續
《番禺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對于已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依法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的土地(存量建設用地類),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符合村莊規劃(村莊整治規劃)、建房標準等方面的要求,可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同時,為更好服務群眾,還作出以下規定:
(一)委托鎮(街)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并由鎮(街)負責為村民建房提供咨詢服務,受理相關建議或舉報,就近為村民建房提供服務。
(二)明確村民住宅鄉村證受理主體和辦理流程。縮減了辦理時間:規定了村組織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鎮(街)應自受
理之日起,對于鄉村證事項10個工作日(規劃核實事項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許可(符合要求)的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送達。
(三)結合番禺實際切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如涉及綠化廊道控制村民個人建房、符合分戶條件村民個人建房,以及存量村民個人建房建設標準等。
感謝您對我區村民建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