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陳衍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鐘村一村與汀根村夾心地“大石古”(土名)權屬糾紛處理建議》(第44號)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鐘村街、沙頭街、區土地開發中心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經綜合上述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調查,鐘村街鐘村一村與沙頭街汀根村存在權屬爭議的夾心地“大石古”(土名)位于祈福新邨曉峰園以南,汀根村以北,大夫山公園以東,面積約80畝,現狀為農用地。由于對該用地的歷史使用情況、現狀占用情況存在爭議,雙方對該用地的權利歸屬產生糾紛。
二、工作情況
由于上述用地糾紛形成時間久遠,且涉及中途征地、丟荒等情況,我分局結合實際情況和現狀調查,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為做好上述用地的權屬調查工作,我分局安排專門業務部門負責,指定專人跟進。對于涉及用地的歷史情況、歷史檔案進行全面翻查。為理清雙方糾紛源頭,了解實際用地情況。也多次組織鐘村街、沙頭街、鐘村一村、汀根村以會議座談、實地指界、現場踏察、入村問詢等方式進行情況了解和調查研究。考慮到兩村爭議用地目前位于沙頭街行政轄區內,我分局還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行政界線進行了行政用地和權屬信息比對。
目前爭議雙方提的材料和證明依據無法明確雙方的權利范圍,為更好地推進土地權屬爭議解決,我分局多次組織沙頭街、鐘村街、鐘村一村、汀根村召開專題會議,就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申請方式、證據材料提供要求、歷史資料的查找問題、辦理的流程和方式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講解,提供了具體建議和措施。
三、用地儲備
關于您所提出由政府進行收儲的建議,經區土地開發中心研究并答復,在土地權屬清晰、不存在糾紛的前提下,政府才可依據權屬面積進行征地補償、開展土地儲備工作。而本次爭議地塊存在權屬糾紛,故無法啟動土地儲備工作。此外,“大石古”地塊現行規劃為非城鄉建設用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政策要求,亦不能開展收儲工作。需要根據今后規劃建設需要,再作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對于您所提出的爭議案,我分局將持續關注,建議依托人大代表溝通平臺,主動對接屬地街道辦事處及村委、村民,做好溝通協調和政策解釋。鑒于相關村、鎮已委托調查單位開展土地調查,建議相關村聯系或各自挑選有資質的調查單位開展土地調查。
同時,鑒于目前現狀為農用地,雙方村委亦可通過農業承包經營權的方式開展研究,探討多角度解決思路。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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