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吳志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公共位置停車管理的建議》(第56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公安交警大隊、番禺交投公司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24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迅速增長,鐘村街中心轄區內的停車需求日益突出,“停車難”問題逐漸成為制約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提升的阻礙。因此,我單位對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公共位置停車管理的建議表示認同。
二、關于增加停車泊位的建議。一方面我局大力鼓勵區內單位或個人利用自有建設用地新建、改建或擴建停車設施,在符合“兩規”的前提下,建設平面停車場或機械式停車設施免于辦理用地規劃手續。另一方面,4月27日我局牽頭草擬的《廣州市番禺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方案》通過了區政府常務會議的審議。5月底,我局按照《廣州市番禺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方案》分工,協調各職能部門、鎮(街)對各自領域及轄區的在建、擬建停車場情況及可供建設停車場的土地資源情況進行了摸查。經整理,初步摸查出在建、擬建停車場38個,建成后提供停車泊位數約10659個;符合村民意愿的村內閑置用地等土地資源約55塊,部分土地資源“兩規”不符(涉及綠地、耕地等,如建設停車場將產生違法圖斑),待屬地鎮(街)進一步核實后將與規劃部門對接。我局將對上述停車場摸查數據進行系統化整理,待整理完成后進行停車場建設計劃編制工作。
三、關于加強車輛停放管理的建議。一是交通、交警、消防、規劃、住建等多部門形成合力,加強停車占道的違法行為監管和處罰力度。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場地等嚴重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由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法律予以處罰。對停車場經營備案問題,交通部門將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有關規定,加強對經營性停車場的監督和管理,對于沒有辦理備案的城中村停車場要開具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不整改的要移交執法處理。推進全區經營性停車場納入統一信息化平臺。加強對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規劃與管理,對交通量大,停車矛盾突出的路段禁設臨時泊位,根據使用需求合理動態調整臨時泊位設置路段。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我局將聯合區公安交警大隊、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鎮(街)等在依法保護違法行為人隱私權的前提下,通過公布典型違法案例、曝光嚴重違法行為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欄、電子屏幕、微信平臺等宣傳陣地,強化宣傳教育,有效發揮輿論約束的作用。三是加強與鐘村街的對接,按照輕重緩急的排序選定部分開放式片區開展交通組織優化研究。四是千方百計增加路內泊位供給。根據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的《番禺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鐘村街道共規劃設置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路段9條,道路臨時泊位533個。五是明確執法范疇。小區內部路依法不屬交警執法管轄范圍,交警部門到小區內部路拖移車輛容易引發群眾信訪投訴。日常小區停車管理工作將由屬地鎮(街)、社區居委牽頭組織落實。
四、關于合理調整優化繁忙路段的臨時停車管理的建議。一是設置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標志牌,公布管理單位信息、收費標準、泊位數量、停放時段、停放方向、停放車輛類型和監督投訴電話。二是制定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秩序巡查和監管制度。三是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智能化管理。四是向停車信息管理系統實時上傳泊位信息和收費標準。五是提供電子收費方式,按照規定標準向機動車停放者收取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并出具收費專用票據。六是依法對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違法行為實施有關的行政處罰。
感謝您對我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