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9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鄭衛東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立體停車場解決清河綜合市場及東怡新區周邊停車難的建議》(第59號)建議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公安交警大隊、大龍街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邀請您在6月24日進行座談交流,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清河綜合市場及東怡新區周邊因住宅小區、學校、商圈、交通場站等較為集中,且缺乏獨立建設的外部停車場,導致小區業主、小區內商鋪經營者以及部分到清河市場購物車輛、地鐵接駁車輛、接送學生車輛等在廣華南路、東怡三街和東豪路等道路兩旁停放,道路兩旁各類車輛違停現象嚴重,“停車難”問題已成為困擾清河綜合市場周邊居民日常生活和生產出行的一大重要因素。因此,我單位對您提出的關于建設立體停車場解決清河綜合市場及東怡新區周邊停車難的建議表示認同。
二、關于在清河綜合市場和東怡新區周邊選定合適區域建設立體停車場的建議。5月底我局按照《廣州市番禺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方案》分工,協調各職能部門、鎮(街)對各自領域及轄區的在建、擬建停車場情況及可供建設停車場的土地資源情況進行了摸查。其中,經大龍街初步核查,無在建、擬建停車場,土地資源情況中僅市蓮路輔道可設約1000個路內泊位。為此我局對接區土地開發中心咨詢周邊地塊情況,經該中心核查,在清河綜合市場和東怡新區周邊無合適收儲地塊建設立體停車場。為解決停車問題,建議大龍街聯合各村,全面摸查村內建設用地情況,對有條件的且村民有意愿建設停車場的地塊,及時報送至我局,由我局列入停車場建設計劃。
三、關于加強對建設單位的業務指導,加快報建審批程序的建議。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繼續深化若干規劃用地改革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552號),在原有用地紅線范圍布局地面停車設施和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即利用單位、個人或者居住小區的自有建設用地,建設平面或立體機械式停車設施,免于辦理報建手續。如涉及居住小區,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完善城市停車場用地配套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既有住宅小區內建設機械式停車設備的,免予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既有住宅小區利用自有用地建設停車設備的,應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由業主共同決定,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因此居民民主表決是作為居民權利體現的重要部分,不可忽視或簡略。如設于耕地、農用地或其他非自有建設用地上,按照法定流程需要辦理用地手續。
四、關于在清河市場、東怡新區周邊適當位置規劃微公交站點及共享單車的建議。一是當前清河市場、東怡新區周邊設有清河市場站、東怡新區站等2個站點,停靠公交線路番1、番6等超15條公交線路,可滿足市民公交接駁地鐵三號線番禺廣場站、市橋站,地鐵四號線海傍站等,同時可以方便市民接駁市橋、亞運城、橋南、南沙區等地,該片區公交線網較為完善。下一步,我局將結合道路通行情況、市民出行需求等條件,持續完善該片區公交線網,滿足市民出行需求。二是根據《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番禺區實施工作方案》,各鎮(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對轄區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投放、停放、運營維護、調度、轉運、回收等企業現場管理情況實施具體監管。當前我區正在開展新一輪招投標工作,待招投標工作完成后,我局將會同大龍街道,與平臺協商在清河市場、東怡新區周邊考慮投放點以及停放點的合理設置,為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感謝您對我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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