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70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李歡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的建議》(第70號)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科工商信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11月3日進行了電話交流。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機動車保有量也隨之增加,與之配套的停車設施的發展卻跟不上車輛數的增長速度,尤其在醫院、學校、旅游景點等重點區域,停車難的問題尤為突出。因此,我單位對您關于加快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的建議表示認同。
一、關于降低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夜間收費標準的建議
我局于2020年出臺了《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番禺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標準的通知》(番發改〔2020〕123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停車收費時段為:工作日7:30~21:30時、非工作日10:00~21:30時(停車15分鐘內不收費),收費時段外停車免費。《通知》中的階梯式收費方式及收費標準經專家論證、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并報區政府審議同意后實施。實施新收費標準后,重點區域短時停放(3小時內)的費用較原收費標準略低,并增加了15分鐘內免費及夜間時段免費停放的惠民措施。
二、關于利用自有土地增建或改建立體停車設施的建議
(一)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繼續深化若干規劃用地改革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552號),在原有用地紅線范圍布局地面停車設施和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根據《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發改規字〔2022〕2號),在滿足原用地規劃條件的紅線、限高、臨街建筑退縮限制的情況下,新增公共停車場(庫、樓)建筑面積不計入原用地規劃計容建筑面積,其停車位不計入建設項目規劃要求的停車配建指標。
(二)為緩解停車難的現狀,根據區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正在牽頭編制《番禺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錯時對外開放工作方案》。本方案擬對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停車場進行錯時開放管理,在下班時間提供給周邊居民使用,目前該方案正在征詢各單位意見。
(三)按照《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番禺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我區鼓勵對暫未確定開發方向的儲備土地進行臨時停車場改造。現區土地開發中心已與番禺悅和公司等國有企業簽署了一部分出租協議,且在市橋、石樓等地均由企業有意向利用國有土地建設機械式停車場,目前正在推進相關工作。
三、關于用技術手段來管理和優化停車資源的建議
(一)我區控股的番禺悅和公司是集區內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經營及管理工作的國有企業,是廣州地區第一家集路外停車、路內停車、公交站場、公交候車亭、物業出租等一體的企業,已建立“易放停車”智能停車管理平臺及品牌。悅和公司現實際運營公共停車場16個,且正推進橋南、石樓等鎮(街)的部分閑置儲備土地的臨時停車場建設事宜,后續將繼續深入優化智能停車管理平臺、提升品牌效益,努力打造形成番禺區智慧停車系統全覆蓋。
(二)我局結合推進建設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以及“數字政府”改革等工作要求,建設了智能交通一體化管理服務平臺,為番禺區交通大數據建立平臺基礎。該平臺已具備采集全區路內臨時泊位和路外停車場的經營數據和數據分析功能,可通過停車場經營數據自動分析區域停車態勢,可向市民提供停車誘導服務,使得停車資源得到合理分配。目前該平臺正在與廣州市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對接,以便獲取全區經營性停車場的泊位信息并實行動態管理。數據對接工作完成后,將在“禺好辦”、區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實時公布經營性場和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分布位置、數量、使用狀況和收費標準等信息,方便廣大市民查詢和導航,智能誘導停車,實現就近停車。
感謝您對我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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