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71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許珩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電動車管理的建議》(第71號)收悉。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辦理,積極組織區交通運輸局研究辦理,并與您在10月25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扎實做好電動車登記上牌工作”的建議
按照市公安局統一部署,我區持續推進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我區現有電動自行車上牌點14個,截至今年10月24日,我區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39.3772萬輛。登記上牌前,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需觀看約8分鐘的交通安全視頻。按照目前的法規,駕駛電動自行車無需考取相應駕駛資格。
二、關于“加大通行秩序整治力度”的建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單位持續整治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2022年以來我單位共查處電動自行車占用機動車道4.9785萬宗、逆向行駛3.083萬宗;區交通運輸局查處非機動車摩摩托車非法營運170宗。此外,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目前我區對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上道路行駛的行為以教育為主,將于2022年11月起正式對該類行為進行執法。
三、關于“做好非機動車道的標識”的建議
目前我區建成約190公里非機動車道,均設置了非機動車道的標識。同時我單位持續巡查路面,及時處理標識破損、缺失的情況。
四、關于“合理分配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寬度”的建議
在城市現有道路建設非機動車道前,我單位組織道路管養部門進行評估,在滿足通行需求的基礎上合理分配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寬度。對于新改建道路,區交通運輸局、鎮(街)等職能部門做好前期涉及方案的審核工作,建議建設單位將非機動車專用道同步納入項目設計方案。
五、關于“加強電動車行駛規范的宣傳”的建議
我單位依托“廣州番禺公安”、區融媒體等社交平臺加強電動車行駛規范的宣傳,共發布相關推文73篇,開展線上宣傳252次,進機關、國企開展宣傳活動38次。
六、關于“上下班高峰期加派交通協管員在路口引導騎車人按章行駛嚴格遵守交規”的建議
結合今年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我單位聯合鎮(街)、團區委等職能部門,早晚高峰時段在全區48個重點路口、32條重點路段安排警力、志愿者開展交通秩序勸導, 引導電動自行車、行人文明出行 。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