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政協十五屆番禺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34號提案的答復
政協東環街工作室: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建議》(第34號)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經與李康華委員溝通,并綜合區公安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于2017年聯合印發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目前,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城市均明確禁止或不鼓勵發展該業態,廣州市政府也明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共享電動自行車)。
在上牌管理方面,根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共享電動自行車暫不符合上牌要求。
在安全監管方面,我局聯合各有關部門多次約談企業,督促經營企業主動回收路面車輛。對于前期部分經營企業在我區行政區域內投放經營未登記上牌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違規行為,區公安分局積極與各鎮(街)開展聯合整治,同時持續嚴查共享電動自行車逆行、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共查處共享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315宗。現市公安局正統籌推進關于將共享電動車使用人的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個人誠信記錄并予以公示的事項,區公安分局將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相關工作。
在落實停放秩序方面,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一是在全區環衛工人中動員開展“隨手扶”行動,二是依據《廣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廣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規定對車輛占道停放、占道亂堆放等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車行道除外),三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實施代履行,并對各鎮(街)執法行為提供業務指導。
在明確管理部門方面,我區已根據市統一部署,明確區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鎮(街)具體職責,持續開展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市相關指導意見和整治工作專項部署,積極會同區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鎮(街)持續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工作,維護良好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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