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2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辛福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整治蓮運路一橫路路段長期亂停亂放問題的建議》(第2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交通運輸局、石碁鎮人民政府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12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蓮運路一橫路增設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建議
經核查,根據2021年印發的《番禺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石碁鎮蓮運路一橫路暫未納入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范疇。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要求,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設置需經規定程序進行規劃后組織實施,由區交通運輸局將該項工作納入2023年我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設置規劃調整工作研究,會同我局以及屬地鎮(街)等研究論證可行性,并根據泊位規劃調整情況開展泊位劃設工作。
二、關于“加強該路段交警巡邏措施,違章停放車輛進行抄牌處理”的建議
我局與石碁鎮人民政府將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聯合整治,由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聯同我局交警大隊加強現場巡邏措施,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引導市民文明停車。2023年以來我局在石碁鎮范圍查處機動車違停6142宗。
三、關于“新增泊位納入收費管理”的建議
目前,我區收費泊位委托廣州市番禺道建停車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合同期限18年(2005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根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要求,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經營合同期限屆滿后,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收回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經營權,由政府部門直接負責,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當前,結合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經營合同即將到期的實際,我區正推進開展收支兩條線管理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工作,由于新的泊位管理方案尚未明確,因此規劃新增的收費泊位暫未實施收費管理。待明確新的泊位管理方案后,新納入收費管理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由泊位管理單位完成收費管理系統和收費設施建設后統一實施收費管理。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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