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吳建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改善石化公路草堂車站站臺位置的建議》(第15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9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關于遷移草堂車站的建議,我局組織化龍鎮政府、草堂村、區屬公交企業、公交站點管理單位等負責同事現場探勘研究。根據《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條例》相關要求,公共汽車電車中途車站設置的站距一般為500米至1000米,為保證行車安全,公交站點設置一般距離路口要求50米以上,由于工業路沿線路口較多且前后公交站點距離草堂車站均約500米,暫不具備站點遷移條件。
為避免因公交車輛停靠造成交通擁堵,經現場溝通,由化龍鎮政府、草堂村村委協調,綜合道路設施建設情況,對草堂車站實施港灣式改造,由我局指導公交企業督促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即停即走,減少擁堵問題。
感謝您對我區公交行業建設規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8月4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