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20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郭軍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健全農村危房整治措施的建議》(第20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研究辦理,并與您在2023年6月9月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保障房屋安全責任人積極及時主動解除危房潛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實際發生”的建議
根據《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檢查、維修房屋,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等房屋使用安全責任。為引導房屋安全責任人履行相關責任,我區通過完善工作指引、加強政策宣傳、幫扶困難家庭改造房屋等方式,引導房屋安全責任人主動消除房屋潛在隱患,防止發生房屋安全事故。一是對于有改造意愿的村民,在符合“一戶一宅”、完善用地手續及建設地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或控規)的條件下,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住宅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20〕18號)辦理規劃許可。二是對于符合條件的城市、農村困難群眾改造危險房屋,根據《番禺區困難群眾危險房屋治理工作指引》實施房屋改造并申請政府補貼。其中,農村困難群眾危險房屋治理補助標準為8萬元/戶,2018年以來我區共計指導15戶農村困難群眾完成危房改造,共撥付補助資金120萬元;城市困難群眾危險房屋治理補助標準參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城區危險房屋治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建規字〔2020〕38號)執行。三是結合國家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房屋建筑承災體安全隱患排查、國家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媒體宣傳、派發宣傳資料、入村(居)入戶指導等方式,廣泛宣傳危險房屋治理有關規定,指引開展安全評估鑒定和隱患治理,切實履行房屋安全使用責任。四是探索實施“人防+技防”房屋實時檢測預警,通過安裝“房屋管理二維碼標識”,對危險危房實施24小時傾角或裂縫變化動態技術監測,強化房屋安全管理,有效緩解鎮(街)巡查監管工作的壓力。目前已完成轄區34戶在冊住人危房(剩余2戶房屋業主不愿安裝)監測設備安裝并開展系統調試工作,計劃6月底前完成311宗在冊未解危房屋二維碼安裝工作,并正式啟用房屋安全實時監測預警系統,待條件成熟后在全區范圍內推廣。
二、關于“對于消極或拒不履行其房屋安全責任的當事人,要保障政府職能管理部門有督促其履行房屋安全責任的有力抓手”的建議
當前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參照的法規主要有《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基層房屋行政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對危險房屋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建議停止使用、發放治理通知、指引開展房屋鑒定。對于消極或拒不履行其房屋安全責任的當事人,暫無可依法執行的行政強制措施,我區也多次就基層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關問題向上級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為解決房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廣州市政府已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立法工作列入2023年工作計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已于今年3月組織有關單位到江蘇、浙江調研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經驗做法并將調研情況報市政府,上述問題有望在本次立法中予以明確。
感謝您對我區農村危房整治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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