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53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麥志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農村停車管理及收費的建議》(第53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組織區委政法委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5月26日進行了電話溝通、5月31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區政府高度重視停車難問題
2022年8月16日,為加強我區停車場建設和管理,進一步提升我區停車資源供給水平和利用效率,逐步緩解區域性時段性停車供需失衡問題,促進我區停車場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區政府印發了《番禺區緩解停車難問題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有效增加停車泊位供給;盤活現有停車資源,合理調控停車需求;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提升信息技術應用水平;規范路內泊位設置和管理;規范靜態交通秩序管理;疏堵結合,加強住宅小區停車管理。
二、關于探索打造建設智慧停車平臺的建議
依據《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要求,市交通運輸局打造建設了全市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我區積極引導經營性停車場管理單位將泊位信息上傳至全市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收集并整合經營性停車場和預約停車平臺的泊位信息并實行動態管理,通過全市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智慧交通一體化管理服務平臺與區政府門戶網站等多渠道,實時公布經營性停車場和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的分布位置、數量、使用狀況和收費標準等信息,方便廣大市民查詢和導航,實現就近停車。目前,我區應接入經營性停車場842家,已接入市停車信息平臺615家,占備案停車場數78.24%。
三、關于區政府盡快出臺關于農村圍蔽管理的相關規定的建議
根據《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規范城中村停車場管理工作的意見》(穗交運函〔2021〕546號)要求,城中村停車場管理工作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規范城中村停車場備案管理。城中村停車場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并實施收費管理的,并且沒有占用在編農村公路及市政道路的,應當依法向區交通運輸部門備案。鑒于城中村停車場一般利用城中村“邊角”空閑地塊作為臨時停車區,備案的泊位數量,可以不限于已施劃泊位標線的泊位數量,可以按停車場經營者評估的實際可停放車輛數、符合規定的區域、平面示意圖和方位圖進行備案。二是規范城中村停車場出入口設置。城中村停車場應當在入口顯著位置公示停車場名稱、營業執照、收費標準、監督電話等信息。停車場出入口設置不得非法占用在編農村公路及市政道路,不得將在編農村公路及市政道路納入城中村停車場收費區域。三是規范城中村停車場泊位設置和管理。城中村停車場可利用村內閑置地塊或村內街巷設置停車區域,并設置P牌等停車標識引導車主規范停車;禁止停車區域應當設置禁停標識。設置停車區域或者停車泊位不得影響道路交通正常通行秩序和消防應急通道管理,不得占用在編農村公路及市政道路,不得侵占他人依法具有使用權的場地。四是開展城中村停車場日常檢查。加強城中村停車場秩序管理,規范停車服務行為,按照《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要求,對不規范經營的城中村停車場要開具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不合格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感謝您對我區農村停車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8月4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