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79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李窩松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住房困難人員農村自建房改建的意見建議》(第79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14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2021年,我局發出《廣州市番禺區農業農村局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提出對于住房困難問題突出、用地建房需求迫切的農村村民,各鎮(街)可按照上級政策文件及本通知具體要求,試點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通過細化審批操作、開工查驗、竣工驗收等具體流程,逐步建立健全相關審批管理制度。目前,轄內大龍、石碁、石樓等鎮(街)已相繼取得實質性工作進展,實現《農村宅基地批準書》的核發。新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農農規〔2020〕3號)的規定,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具備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以戶為單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由鎮(街)審批。
目前,我區村民建房在符合“一戶一宅”、具備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并完善用地手續及建設地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或控規)等條件下,可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住宅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20〕18號)的規定辦理規劃許可。
下一步,我局將協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加強對各鎮(街)的業務指導工作,規范我區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和農民建房工作,及時解決農村村民的用地建房困難。
感謝您對我區村民建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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