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水務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80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謝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番禺區部分老舊社區自來水管網改造的建議》(第80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水務集團公司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4月12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區水務集團公司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老舊小區供水設施改造
我區嚴格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供水服務到終端工作方案和農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9]36號)文件精神落實,對區內2000年前建設的既無物業,也無加壓設施(即“雙無”老舊小區)的27122戶用戶戶外供水設施進行改造。截至2023年6月底,已提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務。
二、戶外供水設備服務
根據《住宅項目配建戶外供水設施移交供水單位管理維護辦法》(穗水規字〔2020〕10號),現新建及改造完成后的小區由供水企業接管,將直接由供水企業對小區內戶外供水設施維護管理,其管理維護費用納入供水成本,運行電費由業主承擔。同時,我區供水企業接管區內居民小區二次供水水池的清洗,相關費用計入水價。
三、關于戶外供水設備改造建議
實際工作中,有部分市民不愿意出資改造供水設施,導致改造移交工作推進效果不佳。因此,我局提出以下思路:
(一)擴展資金籌集機制。在《管理辦法》基礎上,探索建立以開發商、業主參與分擔,合理利用物業維修基金或小區物業公共收益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戶外供水設施改造費用籌集機制。
(二)完善物業資金申請流程。針對物業維修基金及小區公共收益較為充裕的小區,建議加大可申請比例,減少群眾實際出資金額,激發改造意愿。由住建部門研究這一舉措的可行性,如滿足物業維修基金申請條件的,建議加快使用物業維修基金改造的審批流程,以盡快實現提標改造合格后統一移交供水企業管理。
以上思路,我局將進一步細化并形成具體實施方案,推進住宅小區戶外供水設施改造、移交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市民飲用水質量與安全。
感謝您對我區老舊社區自來水管網改造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水務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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