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8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趙銘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碧桂園東苑小區外修建停車場的建議》(第87號)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14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碧桂園東苑為多層住宅小區,建成已有20余年,開發時間較早,停車位配建指標較低,未建設地下停車場。隨著小區內汽車保有量增加,停車難、亂停放問題愈發明顯。經梳理,在現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該小區北側的現狀綠地為防護綠地和道路用地,東側的現狀綠地為二類居住用地和防護綠地;在現行土地利用規劃中該小區北側和東側的現狀綠地大部分為林地。在碧桂園東苑小區土地權屬界線范圍內,該小區僅有北側靠近京澳線(G105)寬約10米的部分為代征規劃道路用地。
二、為緩解停車難問題,有關部門已經出臺或正在研究有關政策文件,其中《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既有住宅小區內增加公共停車設施的,憑有效的用地證明文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審批程序報建。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增加停車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相關規定由業主共同決定,所增加的停車設施建筑面積為小區全體業主共有”。
三、考慮到碧桂園東苑小區北側預留的道路用地寬度較窄(約10米),可供設置停車位的空間有限,且位于小區圍墻外,小區居民停放車輛較為不便,不建議設置為停車場。關于利用碧桂園東苑小區圍墻內的現狀綠地或其他用地建設停車場,由于上述用地屬小區業主共有,由小區管理方牽頭推進較為合適。待初步選定地塊取得小區業主同意后,如改建停車場的地塊涉及調整用地性質或功能需辦理手續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指導辦理。涉及利用高壓線下用地的,停車場建設方案需征詢供電部門意見。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交通運輸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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