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1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陳忠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出臺清理住宅小區僵尸摩托車工作指引的建議》(第117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研究辦理,并與您在10月17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2022年10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住宅小區“僵尸車”處置工作的通知》,就住宅小區內長期棄置或無主的機動車的處置工作作了明確規定:依據《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僵尸車”處置操作指引的通知》,并參照物業小區的《物業服務合同》《管理規約》等有關規定,對停放在物業小區的“僵尸車”,由物業公司進行處置;對停放在收費停車場的“僵尸車”,由物業公司督促經營單位進行處置;對堵塞消防通道的“僵尸車”,物業公司配合區公安消防救援大隊進行處理;沒有物業管理的,由居委會進行處理。
感謝您對我區住宅小區僵尸摩托車清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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